互联网时代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必然性

时间:2017-01-25 01:42:59 来源:论文投稿

摘要:互联网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改善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互联网是大学生获得知识、收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由于网络管理不当,导致大学生经常被侵害或犯罪,所以有必要对大学生开展法律教育,避免和减少大学生的互联网犯罪。提出培养互联网法律知识,培养互联网道德意识,培养互联网安全意识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互联网;大学生;犯罪;法律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6714(2016)06-0069-02

中国互联网是全球第一大网。网民人数世界最多,且联网区域最为广泛。2016年1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报告结果指出,截至2015年末,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88亿人次。互联网的便捷、普及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体验,真正做到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然而有人利用互联网刻意制造泄漏他人隐私甚至涉及国家安全、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等不良信息,使人避免不了遭受各种网络问题。而大学生对网络的熟练掌握程度以及对互联网的热爱程度很可能使他们成为容易发生网络犯罪的群体。因此,有必要对互联网时代大学生法律教育实施的必然性进行相关探讨。

一、大学生网络犯罪

(一)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由来

大学生网络犯罪是大学生以计算机作为主要作案器具或以其他计算机作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如泄漏国家秘密、非法入侵他人电脑等一系列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尤其是手机网络在近几年的迅猛发展,使得网络在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负面信息容易使分辨是非能力弱的学生产生不良思想,进而导致思想行为异常,引起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有些大学生熟识网络操作,抱着自负的心态编写程序,刻意攻破他人网站。还有些大学生由于自己缺乏安全意识,曾在网络上被骗,报复心强,用同样的方式去攻击其他人,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

(二)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特点

大多数大学生犯罪是在好奇心的指引下进行,具有不可预见性。而且有的人在实施犯罪后对自己的罪名并不知情,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学会了钻网络疏于管理的空子,具有从众性心理,使各种网络犯罪层出不穷。从现行大学生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来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罪名:刑法中包括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而可能导致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泄露国家机密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和破坏性计算机程序罪等;民法中包括侵犯网络隐私权、侵犯网络名誉权和侵犯网络版权等。面对愈演愈烈的大学生犯罪事件,表明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薄弱,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制教育的实行已迫在眉睫。

二、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必然性

(一)法律教育的含义

法律教育是一项集思想政治性、理论性、学术性、实践操作性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体系。目的是使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常识,提高守法观念,保护法律行使权的一种宣传教育方式,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手段。通过法律教育可使大学生清楚立法的原因以及守法的必要性;通过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如宪法、民法、刑法、国际法等可使大学生知法懂法,掌握法学规律,提高法制观念,弄清犯罪与伦理道德的界限,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

(二)运用法律教育降低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机率

1.培养互联网法律知识

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学习相关法律法条,认真执行我国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进行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颁布。该法是对刑法的补充,此法实施目的在于促进我国互联网的成熟健康发展,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认真学习该法,能够明白正确使用互联网的意义所在,不仅做到自身不触犯法律,还能在适当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培养互联网道德意识

注重对大学生的道德意识教育,使大学生明辨是非,在有效了解有关网络法律知识的条件下,不断提升网络道德意识,认清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履行自身的合法权利,健康上网,切实履行网络法律法规中规定实施的义务,做一个高素质、守法、讲章程的网民。

3.培养互联网安全意识

不少大学生因为缺少网络安全意识,点击不安全和不健康的网页使带有木马病毒的编程侵入计算机,诱发大学生犯罪。法律教育的开展就是要大学生将法理与实践相结合,认清非法网站,及时举报。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在遇到非法侵权的时候,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大学生应清楚了解网络安全的重要作用以及自身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结束语

随着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们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遵循互联网安全规章制度,在现实生活和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做守法的好公民。虽然我国网络法制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只有不断更新,大胆开创,才能使其日趋完善。

参考文献:

[1]郭金玲.试论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特点及对策[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104—106.

[2]谢应霞.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探析[J].理论界,2010,(2):80—81.

[3]申东亮.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成因及控制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0,(1):76—77.

[4]张勇.大学生网络犯罪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1,19(1):72—73,77.

[5]宋昕.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校园防控研究[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2,(3):92—95.

作者:董斌 单位:延边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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