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协同发展
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方宝璋(2006)所作的界定较有代表性,认为“文化产业”是按工业标准从事文化产品生产与文化服务供给,以满足人们精神需要为目的的文化企业的全体。并认为文化产业可分为媒介业、体育业、艺术娱乐业、文化旅游业及其他。[3]目前,国内学术界对“文化产业”与“船政文化”的研究较多,但对“船政文化产业”的专门研究却极其缺乏。综合借鉴“船政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各自定义,本文将“闽台船政文化产业”界定为:以闽台船政历史人物在其相关实践中的物质产出、制度产出及精神产出为对象,依据工业标准提供文化产品及服务,以营利为目的的文化企业集合体。进而把“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界定为:推动闽台船政文化企业互利共生、互惠共赢进而结合成为更高层次产业系统的过程。
二、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福建船政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1.取得的成就。(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中央有关部门及福建各级政府对船政文化产业发展给予了有力支持,例如“十一五”期间福建船政文化景区成功实现了创建国家4A级景区目标、《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将马尾船政文化列入了福建十大文化旅游精品项目。(2)文化旅游发展迅猛。到2010年10月为止,仅中国船政文化博物馆一个景点就接待了包括萧万长、连战、郑昭明、郁慕明等知名人士在内的台湾旅客超过2万人次,景区整体旅游情况同样喜人,2012年马尾船政文化景区全年接待旅客达到了90万人次。(3)项目带动强劲有力。福建省积极投入资金开展船政文化项目建设,其中马尾中国船政文化新城被列入2013年度福建省级文化产业十大重点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4)招商引资稳步推进。例如2011年马尾建成了船政文化街区,此后便积极开展招商工作,开设咖啡馆、客栈及店铺等。(5)出版行业日渐壮大。2014年10月30日笔者在中国知网上以“船政文化”为关键字检索文献,检索到的文献中发表于1999-2003年的共199篇,发表于2004-2008年的则有607篇,发表于2009-2013年的更达到了958篇。这些文献的出版地大多位于福建省,因而检索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福建省船政文化出版业日渐壮大。2.存在的不足。(1)发展思路亟需拓宽。目前福建省部分干部的思想仍不够解放,对于开展两岸船政文化产业合作的工作思路亟需拓宽。(2)景观配套设施滞后。福建省船政文化的绝大部分历史文物及古迹位于马尾,近年来马尾积极投入资金进行船政文化景观建设,但与此同时景观配套设施建设仍较为滞后。(3)人才支撑需要加强。由于福建省人才培养模式较为单一、企业对人才培养不够重视、薪酬缺乏吸引力、人才流动市场尚不完备等原因,福建省船政文化产业极其缺乏高层次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创意人才以及文化产业科技创新人才。(4)创新能力略有欠缺。在理论创新方面,以“船政文化产业”作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上几乎检索不到与之直接相关的文献,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福建省船政文化产业的理论创新能力相对不足;在实践创新方面,由于福建省船政文化产业大集团较少,创新资源分布较为分散,因而难以进行有效集成并形成较强的创新能力。(5)产业规模有待突破。福建省船政文化产业的集约化程度不高,产业总产值占GDP比重偏小;较为缺乏标志性的大项目和大企业。
(二)台湾船政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1.取得的成就。闽台船政文化是台湾与福建共同的文化财富与重要的交流平台,在台湾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台湾台北市甚至将其市政府大堂命名为“沈葆桢厅”。福建船政及船政文化对于台湾近代化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福建船政名杰在台湾近现代史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其后人在当今台湾社会也具有广泛影响,台湾船政文化产业经过不断发展已取得一定成就:依托沈葆桢、刘铭传等船政名杰在台湾留下的“台北府城北”、“台南二鲲身炮台”、“狮球岭隧道”等历史遗迹进行船政文化旅游业开发,以船政文化故事为题材设计制造文化创意商品,在营销、创意、品牌运营与资本运作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在相关的影视出版、版权服务、网络信息、动漫制作以及文化中介机构建设等方面建立了一定优势。[4]此外,台湾船政文化产业与福建船政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正在加强,民间投资势头强劲。2.存在的不足。(1)产业特色不够鲜明。台湾由于过于注重效仿与学习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验,因而虽博采众长但创意不够鲜明,未能形成自身的产业特色。(2)文化传播存在短板。纸质读物的出版发行是台湾文化传播领域的短板。由于台湾的书籍定价普遍偏高,给民众购买并阅读船政文化纸质读物造成了过高的准入门槛。(3)政策有待继续放宽。台湾对两岸产业合作采取管制措施,强调“根留台湾”[5],在两岸船政文化产业合作方面显得过于保守。(4)文化资源相对匮乏。船政文化孕育于海洋文化,发源于福建马尾,与船政文化有关的文物古迹主要分布在福建,分布在台湾的相对稀少。(5)地区市场较为狭小。台湾区域面积有限,人口规模相对较小,直接导致了台湾船政文化产业的内需市场较为狭小,同时其产业化进展受限。
三、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一)闽台合作具有无可替代的“五缘”优势
闽台地缘相近,便于两岸船政文化产品及服务的相互交流、产业人才合作培养及双向流动;闽台血缘相亲,两岸人民有着共同的宗亲先辈和紧密的血缘联系,这为增强两岸互信奠定了坚实基础,进而为两岸船政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有力保障;闽台文缘相承,两岸文化一脉相承,特别是闽台对于船政文化均有着极为强烈的文化共鸣;闽台商缘相连,两岸经贸往来密切,闽商与台商交流频繁,有着广泛的合作基础;闽台法缘相循,历史上台湾曾归福建省管辖,船政大臣沈葆桢、福建巡抚丁日昌、首任台湾巡抚刘铭传等船政名杰对台湾船政文化的形成及发展有着深远影响,这些历史人物及其成果为两岸船政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共同的题材。
(二)产业发展差异性提供了优势互补的可能
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福建省船政文化产业享有充分的政策支持,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畅通的文化传播渠道、鲜明的产业特色及广阔的市场空间,但资金投入稍显不足、产业规模有待突破、高层次人才缺乏、创新能力略有欠缺;台湾在资本运作、品牌运营、创意人才培养及动漫影视方面具有突出优势,但台湾船政文化资源相对匮乏、政策有待继续放宽、文化传播存在短板、产业特色不够突出而且内需市场较为狭小。产业发展存在的诸多差异性,为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提供了优势互补的可能。
(三)闽台已分别积累起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
福建省政府一直十分重视船政文化产业发展,积极进行船政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开发,大力发展船政文化旅游业、会展业、广电业、报业及出版发行业。长期以来,台湾船政文化产业也在不断发展着,台湾保有十分完整的中华文化,并在船政文化产业资本运作、影视动漫、品牌运营等方面确立了比较优势。闽台在船政文化产业合作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夯实了合作基础,台湾长荣海事博物馆等机构在促进闽台船政文化交流方面承担了重要功能,并将在推动两岸船政文化产业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闽台产业开展交流合作的渠道愈加通畅
近年来,闽台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互信互惠不断加强,尤其是马英九及其团队执掌台湾政权以来两岸关系有了长足发展,闽台产业已经进入了制度化的交流与合作阶段。船政文化产业作为《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强调指出的重点保护的特色产业之一,将随着两岸政策的开放性进一步增强与闽台交流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在愈加通畅的两岸产业交流与合作中实现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
(五)符合闽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共同需要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产业发展的共同趋势。关于产业结构升级的普遍规律较为重要的有两条,一是产业结构将按照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向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主最后向知识密集型产业为主的路径进行转变,因而船政文化出版发行业等知识密集型产业将获得极大发展;二是产业结构将按照第一产业占主导地位到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最后到第三产业占主导地位的路径进行转变,因而船政文化旅游业、会展业等第三产业将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无论是福建或是台湾,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协同发展都将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六)有助于应对全球经济波动及软实力竞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世界经济波动对地区经济发展将造成越来越大的影响。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有助于两岸经济“抱团”度过经济周期中的衰退及萧条阶段,同时有利于两岸经济迅速从经济周期中的萧条阶段完成复苏并在繁荣阶段实现经济发展水平的大幅提升。此外,在当今不同国家及地区间的综合实力竞争中,软实力的地位正变得越来越突出,文化交融与碰撞成为重大趋势。加强闽台船政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将在促进双方经济发展繁荣的同时,能够有力地提升两岸的文化软实力,进而有助于中华文化在国际文化软实力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四、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实现路径
(一)完善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合作的机制体制
2010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订标志着两岸经贸合作的重大突破,也为两岸船政文化产业合作创造了重大机遇。要实现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健康和谐发展,需要将两岸船政文化产业合作纳入到ECFA的框架下,成立相应的产业合作工作小组,规范、协调与推进闽台船政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在两岸建立起跨越不同层次的船政产业交流与合作形式,在船政文化出版发行业、旅游业、会展业等多个领域形成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
(二)扩大福建船政文化产业对台资开放力度
福建省应进一步放宽台商投资文化产业的政策壁垒,积极吸收台资参与福建省船政文化景观建设与商业运作项目,大力引进台湾大型旅游企业进行福建省船政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使福建省船政文化产业资金运作更为市场化、多元化与灵活化,既解决福建省船政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困难,盘活福建省船政文化产业,又增进台商对于船政文化产业的了解与关注,进一步增强台资企业的文化认同感,实现闽台船政产业发展中的互利互惠、合作共赢。
(三)推进船政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的先行先试
福建省应紧紧抓住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行先试的重大机遇与马尾船政文化景区申报国家5A级景区的契机,积极推进船政文化创意产业对台湾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建设文化创意产业推广中心,深入开展项目对接与战略合作,联合开发船政文化故事题材商品,例如船政文化动漫影视产品并携手冲击国际市场,合力打造两岸船政文化创意产业链,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并发挥其协同效应,在增强闽台经济硬实力的同时,不断提升中华民族的文化软实力。
(四)深化船政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交流与合作
依托福建省相关高校,积极开展与台湾在船政文化产业人才特别是文化创意人才培养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深入对接闽台船政文化产业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选派优秀大学生赴台湾高校参与交流学习与考察,与台资文化企业建立密切的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探索建立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模式。依托两岸合作共建的文化创意产业推广中心,吸收国内外知名创意大师为两岸创意工作者进行培训和指导,为闽台船政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支撑。
(五)共同打造船政文化产业的“活动经济”
积极举办两岸船政文化产业大型活动,将其作为福建省与台湾省各自城市营销的重要内容,打造船政文化产业的“活动经济”。依托两岸的船政文化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园及文化创意产业推广中心等节点,联合开展船政文化产业展览、论坛以及文化创意产品交易会等特色活动,并探索将两岸船政文化产业与妈祖文化、客家文化等产业进行有机结合,进而开创有新意的大型标志性活动。通过两岸交流与合作,进而打造船政文化大型精品活动,扩大船政文化产业的影响范围并增强其影响力,促进大中华文化创意产业商圈的形成。
(六)夯实船政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交通基础
近年来,福建省与台湾在交通发展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两岸“大三通”的实现更使闽台人员与经贸往来空前频繁,但与此同时两岸的现有交通条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闽台应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和拓展交通运输网络,进一步加强两岸航运、港口建设及交通运营管理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增进两岸交通往来的开放性、便捷性、舒适性与稳健性,为闽台船政文化创意产品的输入、输出及产业人才交流提供坚实而便捷的交通支撑。
作者:李双荣 沈奎琴 郗永勤 单位: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