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管理中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
1984年我国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我国是起步比较晚的国家,但是就目前为止,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更,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虽然如此,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是比较落后。在科研管理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对知识产权认识较少,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身存在某些不合理性,已经指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不完善。
2.包括科研人员在内的所有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不较薄弱,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
3.在知识产权管理中,中介可以减少科研院所的申请工作,但是目前市场上的中介缺少必要的专业素养,并没有发挥应该起到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知识产权拥有者要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1.1加强产权意识。科研工作人员在进行科学研究的同时要加强产权意识。对于一些有形资产要加以保护,对于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同样要加强保护意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是科研人员脑力劳动的产物,与有形资产相比,更应该得到重视。对于专利、商标、版权甚至是行业秘密都要加强保护意识,不能把它们当做有形资产的附属品。对于一些科技人员来说,应该把知识产权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先申请专利,然后再发表论文、申请各项奖项。受到传统的做法的影响,一些科技人员还是缺少对知识产权全面充分的认识,对于科研成果来说,先申请专利是最为重要的事。忽略了专利的重要性,科研成果有可能被别人抢走,如果别人先申请专利,不仅自己无法获得专利权,还会造成无形财产的流失,之前进行科研的有形资金也白白流失。忽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计的。
1.2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申请专利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有力的保护。对于知识产权拥有者,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会依法进行保护。目前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还是比较完备的,但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纠纷,甚至知识产权拥有者并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这主要是由于知识产权拥有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造成的。始终把专利申请放在第一位,只有申请专利,才能防止技术失窃的发生,从而避免以后一些列不必要的纠纷。申请专利之后免不了侵权事情的发生,当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主动出击,已达到良好的保护效果。要对法律充满信心,把专利当做保护劳动成果的有力武器。
2.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采取应对措施。
2.1完善已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范。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制定了许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这些法规早在20世界80年代就已经制定出来,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为当时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样一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的社会现状。在现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更多新的情况,然而对于这些新的情况,这些法律法规的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基于时代的不同,当时的法规已经无法拿来为当今的社会发展情况服务。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也在加深。一切都在与时俱进,法律也应该如此,上述三步法律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对于新出现的问题找不到解决的依据,并且在执法力度上、管辖范围上都存在缺陷。对于违法者的处理方面,也存在着某些不恰当的地方。所以,必须基于当下的社会发展阶段,对已有的法律作出相应的调整。
2.2根据新情况制定新的法律。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和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科研机构也有了很多新的科研成果,比如生物工程技术、人工智能技术、集成电路技术等问题,然而对于这些新的成果,从已有的法律规范中很难找到合法的保护依据。旧的法律的管辖范围太过于窄小,这是由当时的社会发展程度决定的。高新技术已经超出了已有法律的管辖范围,所以,很有必要就这些新技术、新领域、新问题出台新的法律,更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同时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我国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三者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任何有意无意分裂三者联系的行为,都不利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以,要建立一部《知识产权基本法》,涵盖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将三者紧密的联系起来,这样不仅可以使以上三部法律中重复的部分变得清晰明了,而且可以使法律的条款更加有逻辑。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基本法》,将加强大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了解,并且三部法律之间可以相互补充,减少已存在的缺陷。还可以明确知识产权基本法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加强保护力度。所以,制定一部涵盖所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是非常必要的,通过这些法律。可以更加统筹的处理出现的问题,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出很大的贡献,因此,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3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相关部门要建立起新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工作,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十分密切,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的力度,对于政府来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义不容辞的义务。所以要动员各部门的力量,各人员要积极的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中,形成协调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所以,司法、海关、经济、文化、司法、商贸等各个部门要密切的加强合作,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条件。政府还要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执法必严。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应该加强对于违法行为的制裁。对于蓄意破坏法律秩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的行为,政府要依据现有法律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真正将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只有狠狠地打击非法占有知识产权的行为,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利益。这样,很多新的技术才能被大家所认识,并且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
三、结语
知识产权对于大众来说已经不陌生,但是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认识。在纠纷发生时,大多数人还是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因此财产的白白流失,因此,为了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的解决措施。政府要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力度,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建造一个良好地环境,同时也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对于个人要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王宁 刘玉 孙慧 马茜 于昕平 洪瑞 单位:长春设备工艺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