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7-02-10 15:29:33 来源:论文投稿

为了更好地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在总体上实现节约能源亿吨标准煤,其中建筑领域实现节约能耗亿吨标准煤的具体目标。辽宁省是经济大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已有一定的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需要大量资金,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融资模式还不能够解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于资金的需求,阻碍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发展,优化辽宁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融资模式势在必行。

一、辽宁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辽宁省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已取得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内其他地区可借鉴的经验比较少,大多也都还在进行摸索尝试。因此,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方面,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融资模式。目前,辽宁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比较传统的融资模式为主,在节能改造融资的过程中,融资的主体比较单一。

(一)缺乏相关激励性法规政策

辽宁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已取得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而造成节能改造工作发展缓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改造资金缺口巨大,辽宁省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领域还没有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激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资金运行主体目标的差异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最大的问题,是由谁出资来完成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这是政府、专家、物业公司、业主等相关各方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过程中,既要使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害,也要使政府协调好各方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的利益分摊,而实际的协调工作也因主体众多,导致困难重重。

(三)缺乏金融市场的支持机制

一般来说,辽宁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单个项目的融资规模较小,所需要的贷款数额也就不会很大,其节能改造的项目种类较多,专业性强,对节能改造项目很难形成整体的经济效益评价。加之目前贷款市场竞争不充分,节能改造项目在金融市场没有优势可言,这些都是辽宁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项目很难申请到规模较大银行机构的贷款。

(四)节能改造机会成本高,资金回收期长

我国能源价格的制定并不注重考虑能源的稀缺程度、供求关系等市场因素,使得能源产品的价格水平偏低。对于投资主体选择投资项目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收益较低,节能改造的机会成本高,资金回收期长,见效也较慢。使得投资主体投资意愿不强烈,投资项目的吸引力不足。

二、国内外成功经验借鉴

(一)波兰融资成功经验借鉴

在波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中,政府和业主作为融资的主体,政府还会成立相应的节能改造项目管理机构。通过政府投资和个人投资的渠道进行融资。在具体的融资过程中,政府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支持与激励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前,会提供专门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专项基金支持,在项目经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住宅发展银行会以贷款的形式在节能改造专项基金中支付节能改造所需资金的。二是政府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后,会以政府补贴的方式为业主偿还的贷款。

(二)唐山融资成功经验借鉴

在唐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中,比较典型的融资模式就是由政府、供热企业和居民个人作为融资的主体,以财政资金、居民个人和企业自筹的融资渠道,按照节能改造前设定好的各主体需要承担的融资比例,通过各级政府补贴、居民投入、银行贷款、企业融资等融资方式,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节能改造。

三、优化辽宁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激励性法规和政策

政府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以实施税收调节和财政支持两种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税收调节是一种政府不需要直接投入资金,却可以发挥激励以及约束作用的一种有效融资模式,辽宁省也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来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如通过征收新税、提高税率增加非节能建筑使用成本、通过税收优惠降低节能建筑改造成本。目前政府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的财政支持,一方面是为节能改造的项目直接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另一方面则是财政贴息。为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能够顺利开展,政府还要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

(二)兼顾多方相关主体的利益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的过程中,兼顾各方的利益是是实现辽宁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多元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节能改造融资模式设计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相关利益主体包括政府、居民、供热企业、产权单位、物业公司等各方。政府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的过程中,要协调好各相关利益主体对收益的要求,做到兼顾各方利益,从而吸引更多的相关主体参与其中,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主体多元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三)完善信贷融资渠道,发展开发性金融

发展开发性金融是完善信贷融资渠道的一种不错的选择。开发性金融可以适应市场失灵,在制度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也能运行。开发性金融能够提高经济竞争力,此金融形式通常具有国家信用,为政府所拥有。具体说来,开发性金融具有很独特的优势。一是开发性金融具有国家信用,用市场业绩保证资金高效率运转和安全性,并通过高度的信用推动项目能顺利开展和建设;二是开发性金融通过市场来实现政府一定时期的目标;三是开发性金融能有效降低成本、信用风险,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和信用优势。

(四)建立政府补偿机制

为了实现辽宁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吸引各相关主体投资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但是也需要注意,因为未来经济环境的变化中有大量的变数存在,其中很多变数不完全取决于政府的决策,不受政府的控制。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收益会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建立健全政府补偿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当经济环境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各相关利益主体不利时,所损失的相关收益可以通过政府补偿机制得到相应的补偿。从而可以减少投资主体的顾虑,增强其投资的意愿,从而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主体的多元化。

作者:柳强 孙艳丽 佟怡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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