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1.计提的范围是否合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和核算的内容,企业不能任意扩大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审计时应关注:企业是否应提不提或少提坏账准备,是否存在设置秘密准备,以达到掩盖不良资产、虚增或虚减利润的目的。2.计提基数是否正确。在余额百分比法下,计提基数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在账龄分析法下,对于账龄,长期未发生变化和仅有收回的应收款可以直接按原始的发生时间计算确定;持续发生的应收款,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分段计算确定账龄,并与上年度的账龄分析资料核对,在此基础上确定应收款的账龄。3.计提的方法和比例是否合理。公司应从历年实际发生坏账占应收款的比例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公司的会计估计发生变更,一定要分析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初衷。4.计提的金额是否正确。审查时应注意企业有无多提、少提或不提坏账准备,借机调整当期损益的情况。5.计提的会计处理有无错弊。审查时应注意:企业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是否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是否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是否“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二)审查坏账准备的核销情况
对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批准后方可作为坏账,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对已收回并且核销的坏账,是否进行了规范的账务处理,有无不入账的情况;审查企业是否通过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控制,以免已冲销账款以后回收时被有关人员纳入私囊;是否存在利用债务重组之便少提或多计提坏账准备的现象;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超出3%——5%范围并已列入管理费用的,年末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调整,以确保所得税的足额缴纳。
(三)审查坏账准备的披露情况
计提坏账准备除了披露本期提取的坏账准备总额、计提比例、计提方法等,还应披露影响本年坏账准备在计提金额、计提比例、计提方法等有变动或变动较大的事项。如:本年度全额计提或计提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应单独说明其计提的比例及事由;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或计提的比例较大,但在本年度又全额或部分收回,或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应说明其原因,原估计计提比例的理由以及原估计计提比例的合理性;对某些金额较大或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或计提比例较低(≤5%)的理由;本年度实际冲销的应收款项的性质、理由及金额,若实际冲销的款项涉及关联交易产生的,还应单独披露;说明并单独列示应收款项中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如无此类欠款,也应予以说明;列示应收账款中由于应收票据已到期尚未收回而转入的金额及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并说明理由;列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目前五名金额合计,及其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审计时应注意企业坏账准备在报表附注中的披露是否全面、及时,有无弄虚作假的情况等。
作者:李蓓 单位: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