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川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灵川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最先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其时最受游客欢迎的是钓农家鱼、尝农家菜、观农家景、做农家活、住农家屋等为主体的“农家乐”形式。近年来,该县利用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因地制宜,把农业与观光、休闲、旅游相结合,积极打造休闲农业发展模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发挥了积极作用。
1.1将“生态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打造农业观光型乡村旅游为打造独具特色的观光型农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灵川县将“生态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主推规模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建设。先后建成了潭九柑桔、九屋百香果、秦岸提子、薛家蔬菜、尧乐桃子、正义食用菌等7个标准化生产园区。同时,围绕打造“春之花、夏之果、秋之叶、冬之雪”四季农业景观的思路,以拓展东江竹海天然氧吧为目的,在景区沿线的九屋、公平建成了万亩百香果、千亩油菜花、千亩紫云英基地;以拓展东部农业体验游为目的,努力提升草莓、提子、特色蔬菜等采摘体验产业的品质和面积,特别在大圩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大投入,建成采摘大棚、观光休闲长廊、观景台、停车场等设施;面对具有振憾之美的海洋之秋,引导当地村民成立种植和休闲观光合作社,保护和开发古银杏资源,引导合作社把各类产业引入休闲观光体系,在桃子、辣椒、西红柿、红豆杉等产业引入采摘、盆景制作、徒步等项目,延长海洋秋季休闲游的时间,提升休闲体验。
1.2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打造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专项活动,灵川县将新农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起来,打造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通过深入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进生态林业建设,保持和扩大“山清水秀生态美”的品牌优势,打造“天长蓝、地长绿、水长净”的良好环境。2013年至今,全县投入各项建设资金3.92亿元,清洁田园28873.4hm2,清洁水源2239处,清洁垃圾101467.57t,新建了一批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在全县1500个自然村成立了清洁乡村理事会和环卫保洁员队伍。当前,全县许多新农村被打造成了一个个“美丽乡村”,在乡村里建有农家乐147家,其中有2个广西四星级农家乐和1个二星级农家乐,这些休闲度假型乡村吸引了大批游客到来开展休闲、娱乐、体验、旅游等活动,有效促进农民增效增收。
1.3将“文明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打造乡俗文化型乡村旅游灵川县充分发挥民俗节会多,古镇文化浓厚的优势,将“文明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相结合,打造乡俗文化型乡村旅游。利用古镇古村文化以及乡村特有的民俗风情、文物古迹、节庆文化、民间文艺和农耕文化,开展游览体验游活动。目前主要以江头爱莲文化为背景,举办“五月十四姑娘节”;以瑶族农事活动为主题,举办“六月六尝新节”;以古东景区林木资源为依托,举办“古东红枫节”;以发展桃子产业为目标,举办“海洋乡采桃节”;以弘扬地方饮食文化为出发点,举办“桂林灵川美食文化节”。大量的市民到农家乐、山庄、水果基地观光、消费,把城市人的生活方式、文化观念源源不断向农村输入,在潜移默化之中悄然影响着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实现了城乡交流互动、融合发展,使乡村文明达到更高的水平。
2制约灵川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问题
2.1基础设施不完善,政策扶持不到位近年来,灵川县结合“美丽乡村”等项目加大了对乡村旅游设施的建设力度,但是因为投入不足,政策与资金扶持力度还不够,所以,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的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远远满足不了市民节假日期间争相出行的需要。特别是随着自助游、自驾游、徒步游的盛行,在人气最旺的三月赏花、避暑度假、银杏摄影等时节,出行沿途较为拥堵,加上,县域内上规模、上档次的接待场所较少,热门景区园区的接待能力极为有限,游客和车辆的大量涌入造成车子无处可停,游客的饮食、住宿、入厕等需求受到限制的情况随处可见,这不仅影响了景点的声誉也影响了游客的心情。
2.2规划管理不科学,特色产业不明显目前,全县在休闲农业发展方面缺乏专门的政策和扶持手段,还没有出台实质性的支持文件和管理办法。由于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发展中缺乏正确的引导,也没有专门为全县休闲农业的发展提出切合实际的、科学的、可操作性的统一规划,致使全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出现规模不大、经营雷同,重复建设等现象,全县低档次“农家乐”比较多,总体品味不高、市场生存能力弱,有的休闲山庄建设“扎堆”,形成无序竞争的资源浪费。另外,观光农业旅游项目忽视资源的综合开发,追求盲目模仿,缺乏特色,景点开发大多功能单一,存在重餐饮、轻配套现象。由于要素支撑不足,特色产业不明显,配套不齐,难以吸引和承接外地及一定规模的旅游群体,综合竞争力有待增强。
2.3农旅结合不全面,农民受益面不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应该要最大限度惠及当地群众,所以,在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要鼓励当地群众以土地、房屋、资金或劳务等方式入股参与建设,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格局和多方共同参与建设经营的局面。但是,由于旅游功能拓展不足,消费活动项目较单一,灵川县90%以上的休闲农业开发区受益的仅是开办餐饮的极少数人,当地村民的收入并没有因此明显提高,极大影响了农民参与乡村旅游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另外,对于一些休闲生态建设项目,给予农民的只有征地时一次性补偿,项目建成后当地村民没有共享收益,制约了村民对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这些年来,全县休闲农业虽然发展迅速,涌现了许多经营休闲农业的企业,但真正经营有道、效益突出的却很少,大部分休闲农庄的经营者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品牌意识薄弱,不重视宣传促销和品牌建设,影响力不够大。
3加快发展灵川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建议
3.1加强政府引导,统一科学规划建设休闲城市是桂林市重要的定位,被列为国家旅游改革试验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灵川县毗邻桂林市,是桂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市场最主要的区域之一。因此,对于全县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必须在政府的引导下,按照“中国最佳田园乡村”的要求,高标准编制全县休闲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具体落实到每个乡镇、村,实现规划全覆盖。在规划设计中,要突出功能定位与开发,以农业基地、农业设施、农村风情、民俗、农业文化为依托,充分赋予休闲农业以观赏、娱乐、消费、贸易和文化等功能,把农业生态功能的开发与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旅游文化的开发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建设三大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休闲农业产业群。其中,以甘棠江为核心的中区建成市民假日休闲娱乐、购物等多功能休闲农业区,以青狮潭镇为核心的西区建成山水生态休闲、观光农业、民族风情休闲农业区,以大圩镇为核心的东区建成特色观光、景区型休闲农业、民族风情休闲农业区。
3.2注重规范管理,强化政策扶持目前休闲农业发展的管理涉及的部门比较多,在开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时应先明确各部门职责,简化相应审批手续,建议建立休闲农业建设会审制和经营共管制,即项目建设由农业、旅游、规划、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会审,生产经营由农业、旅游、卫生、工商、税务、公安、消防等部门共管,制定统一的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休闲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和依法规范经营。另外,应进一步加强对休闲农业发展的研究,配套出台扶持政策,把休闲农业列入新农村建设公益设施投入的支持范围。建议政府设立发展休闲农业专项扶持资金,将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用于编制规划、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信息服务体系、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和示范创建等。同时,统筹安排项目,将公路建设、水利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各种培训补贴等资金和项目进行捆绑,优先向休闲农业发展地方倾斜。
3.3发展合作组织,延长产业链条为让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惠及更多百姓,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效增收,应充分发挥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组织的作用,一方面建议由县农业局和旅游局牵头成立灵川休闲农业协会,把从事休闲农业经营、服务、推介、管理等工作者组织起来,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协会以专业化服务为理念,以推介休闲农业整体形象,不断加强休闲农业实践总结和经验交流,开展项目规划建议、设计咨询等工作,增强休闲农业发展的服务及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建议组建乡镇、村农业旅游合作社和农业旅游公司。通过休闲农业企业(中介组织)把产业链条上的各个产业紧密联系起来,把每个链条上的经营者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把“农户”与市场连接在一起,形成贸工农一体化,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灵川休闲农业品牌。
作者:莫桂烈 单位:中共桂林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