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论述

时间:2017-02-13 22:46:27 来源:论文投稿

一、引言

本文从财务人员具体会遇到的实际常见问题出发,结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理论,同时结合国外先进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理念,对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进行有针对性的论述。

二、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具体管理实施

以上简要阐述了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的现状后,以下重点对于财务人员具体职业道德管理实施提出浅显的意见,具体如下:1.公司财务人员对政府机构所需要的信息,可以及时提供给对方。但财务人员有理由相信这些信息受到法律保护或涉及商业机密的,可以拒绝公开的信息,财务人员可以不予以提供。对于涉及公司机密的财务信息,若政府坚持索要,应经过公司领导同意,并向要求对方纸质说明公司信息只能用于政府本机构,才予以提供。2.对于财务人员收到或审核的财务信息存在不合规或者错误的情况,应该立即告知对方。3.财务人员对于需要处理的任何财务信息,应该抱有足够谨慎的态度来处理。4.财务人员对于借用别人的劳动成果来进行业务处理,只要确认对提供信息的人给予足够的培训、监督及评价,则不影响谨慎性原则,财务人员可直接使用。如果财务人员收到别人的信息看起来就是不正确的、不完整的、不一致的,则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财务人员不能因为使用了第三方不正确的劳动成果导致损失或错误而不承担责任。5.对于财务人员负责的悬而未决的事项,不能拖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进行解决。6.离职的财务人员不允许利用公司敏感的信息为有利益冲突的公司服务,公司应该在保密协议中有体现。敏感的信息包括:公司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制度、职工薪酬等。7.对于财务人员借用其他部门的资料,财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其所借阅的文件信息,对于不太重要的文件信息,财务人员可审阅或保留复印件。特别对于调动或离职的财务人员,应在调动或离职前1个月内,把自己的相关资料提前交予指定的责任方。8.对于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财务人员,不应在外单位进行兼职,更不能把公司的敏感信息向外单位进行传播。9.不允许财务人员因任何领导要求,特别在每年12月份,人为减少本年费用支出或本年支付挂往来科目,调整利润总额达到年度确保值以上。10.对于任何提供给外部的财务资料,财务负责人都有责任进行审核把关,严禁未经审核的财务资料向外单位提供。11.财务人员对内部人员或外部人员提供的财务口头或书面信息,应该足够努力的客观,不能因为上级领导要求而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12.财务人员向内部或上级汇报任何财务信息,尽量以合理的事实或法律为依据,尽量避免以假设或推断为依据。13.财务人员应至少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财务负责人应至少通过中级会计职称才能上岗。14.对于有些信息不太容易找到、提供的意义不大、不太确定,则财务人员可以不予以提供。若信息很长,很难简短说清楚,则对方索要才予以提供,否则不需要提供。15.公司税务人员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税款,不得有故意偷逃税情况发生。16.财务人员对出现玩忽职守、工作缺乏责任心、疏忽导致重大问题了,所有签字财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财务人员恶意欺诈导致第三方经济利益受损,应受到更严厉的处罚。17.对于财务人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不计后果的处理相关业务导致第三方受损,也属于财务欺诈的范畴,同样应受到更严厉的处罚。18.财务人员不能因为第三方疏忽而在处理财务业务时进行欺诈导致第三方受损而逃脱责任;但财务人员可因为第三方疏忽而在处理财务业务时疏忽导致第三方受损而减轻责任。19.公司财务人员在发生疏忽导致第三方利益受损而遭受诉讼,公司承担责任,而财务人员为谋求自身利益在发生独立欺诈导致第三方利益受损而遭受诉讼,财务人员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公司财务人员若被派往境外,则财务人员所在境外企业不允许为了公司或者个人利益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但如果公司财务人员为开展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必要交际费用,则在允许的范围。21.公司财务人员处理的所有交易都需要被授权,所有交易都必须留有记录。22.财务人员之间交流的书面、电子、口头或录音信息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允许向第三方倾诉或公布,否则一切后果由透露或告知者承担。

三、建立财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举报制度

财务人员遇到公司出现重大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况,建议按照以下情况执行:1.对于财务人员发现其他财务人员有重大违反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须向直接上级反映;若财务人员发现直接上级有重大违反财务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须向再上一级反映相关情况;若财务人员预判向再上一级反应会失效,财务人员可向预判决策独立公正性不会受影响的上级单位董事会反映;财务人员在遇到周围员工或上级领导发生违背职业道德情况发生时,可向独立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请教;若财务人员发现公司有重大经济违法情况发生,应直接向重庆市公安机关报案。2.财务人员对于收受任何外部单位的利益(包括:礼金、购物卡、会员卡及物品等),无论金额大小,均违反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其他财务人员知晓后均有按照1的举报义务。3.公司应建立匿名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制度,匿名举报机构应保证独立性。本文从国内外财务人员常见问题出发,对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同时提出了财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举报制度,为专家将来作更深入的研究提供了素材,以上仅供参考,有不当之处请指出。

作者:杨光 单位:中国大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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