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责任的问题

时间:2017-02-15 16:53:52 来源:论文投稿

一、独立性问题探析

有研究者指出,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不过是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的附庸,经济法并没有自己绝对独立的法律责任。然就笔者看来,这种观点显然有其局限性。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显然没有认识到经济法律责任是否独立的问题,不应该以其内容性质来定性,而应该根据其所属的部门法性质来定性,只有认识到了这一问题,才能对此问题有正确的认识。事实上,就此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根源于经济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问题。而就此问题的研究,也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为界限,前后分为两个时期,开展了长期的论战。[1]论战之后,经济法也被大多数人承认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当代的多数学者也承认这样的观点,即“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等部门法具有本质上的区别,经济法已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了。”[2]经济法律责任是否独立,应该主要看经济法是否具有独立的地位。当然,经济法律责任虽然具有独立性,但因为社会关系的繁复,我们很难将每一个小类别的社会关系都有针对的法律部门,因此,这就要求其需要借助于其他的法律部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效果。

二、社会性问题探析

法律经济责任具有社会性,是指其构建是从社会公共性出发,为保障社会全体的权益,因此具有全局性、公众性、多元性等特征。它着眼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防止经济活动的主体对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经济利益的伤害,同时也防止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伤害。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性特征,是其区别于其他几个责任的一个决定性原因。首先是经济法律责任形式具有综合性。传统几大法律部门中,公法责任或者私法责任几乎是截然分裂的,他们大都不存在相容关系。而经济法则反其道而行之,两种责任形式都被包含其中,具有综合性。同时,经济法律责任还有道义责任等与传统截然不同的形式。因为,经济违法主体有可能违反了多种法定的义务,这种综合性的责任形式,是其的合力作用的体现。其次表现为责任功能具有多样性。传统的公法责任,不管是哪种责任,其主要的着力点是惩罚违法主体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惩罚的目的性是十分明显的。而经济法律责任则完全不一样。它有几种不同的功能,当然也包括惩罚功能,以制裁行为主体的违法行为;包括警戒功能,警戒一般社会人远离违法活动,揭露不法行为,在遭到伤害时敢于与之斗争;还包括补偿功能,归责原则的多样性使其更加具有补偿性。再次是责任承担的社会性。经济违法行为往往是行为主体对社会性的权益所带来的伤害,而对行为主体的归责是一个长时间、多方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整体的利益极有可能受到巨大的损害。这个时候,经济法律责任保障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国家对其的干预,使损失分散于社会,形成社会承担机制,使受害人得到更好的保护。

三、现代性问题探析

经济法律的现代性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违反经济法律法规的的经济义务的行为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经济义务因其处在现代社会中,其内涵外延都与传统的法律责任迥然不同。这种现代性,不仅在于其研究方法具有现代性,同时在于其制度构建具有现代性。首先是研究方法上。经济法调整的对象不是单一的某个个体,而是多方面的利益和多个的主体。相较以往,传统的调整经验就难以满足其现代性特征的发展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对此问题进行分析时,要有更加专业的更加细致的深入研究;同时,由于违法行为人可能受到了多方面的原因的影响,比如道德水平、利益获取等,这就要求我们要对行为人的研究引入研究的对象范围之中;经济法律责任制度的建立,需要从社会学、法学等多种不同的角度要进行分析,以达到更好的实现的目的。其次,经济法律责任制度的建立上。与传统的部门法律责任相比,经济法律责任有着不同的内涵外延,因此,一个不同的独立的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个制度的构建,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要“力图构建出以经济团体内部性责任制为基础,经济团体外部性责任制为中心,经济诉讼为补充的框架。”[3]其中,外部性责任制中,要注重对经济民主的保障,注重经济决策程序的完善,注重经济调解等手段的作用,注重经济诉讼制度的完善。在内部责任制中,其内部的机制、规章制度要从内部进行实现,从制度层面,对其进行管理和优化。当然,经济法律责任因为还是与传统的部门法如民商法、行政法等密不可分,因此,还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出现,比如因为其界定还不够清晰,所以导致了实施效率还有待提高。经济法律责任的现代性,要求我们从一种现代的前沿的眼光来进行分析和研究。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经济法律责任是当前经济法学界研究的重点问题,也是难点之一,对于其一些方面的研究还没有取得共识,有待进一步的探索。经济法律责任的实现,具有巨大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国家社会关系的纷繁芜杂的情况下,在经济冲突有如泉涌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经济法律责任不仅不是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的附庸,而是拥有独立的地位;又因其是从社会公共性出发,为保障社会全体的权益,因此具有社会性;同时经济法律责任还具有现代性,不仅在于其研究方法具有现代性,同时在于其制度构建具有现代性。从这几个层面来看,经济法律责任应该得到更加深入的探索。同时,经济法律责任作为一种法律责任,还具有强制性、否定性、单向性、因果性等特征。总而言之,经济法律责任的独立性、社会性、现代性等问题,需医学论文例文要我们日后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索。

作者:贺克宏 单位: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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