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推进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总量小,是推行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的主要障碍。陕西属经济欠发达省份,全省107个县(区)中,国定贫困县就达50个。市、县财政收入总量小,大部分县级财政仍是“吃饭”财政。而在这些市、县中,往往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占其职工总数的比例又偏高,其工会经费所占比重较大。将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统一划拨,在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很难通过。
(二)缺乏必要的法规约束,是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推行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全国总工会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只是原则提出了“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应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在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时,可考虑根据当地财政部门的规定,对工会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没有将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作为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纳入国家法规体系,使其缺乏必要的法规约束和强制力。
(三)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相关领导重视程度不足,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难以落实。目前,一些政府和财政部门认为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后,工会的财力已大幅增长,而且大部分县级工会职工工资也由财政负担,同时财政还给予工会一定的经费补助,工会的经费总量甚至超过了一些同级的政府部门,再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统一划拨,其中一部分还要上缴给上级工会,削弱了地方财力,不赞成推行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
(四)工会组织宣传、沟通协调不到位,是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滞后的重要原因。一些市、县工会领导和财会人员对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其提到工会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向同级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宣传、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不够,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无法落实到位。
二、加强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健全法规约束体系,从源头上加强和规范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实行财政划拨工会经费,是对工会经费传统收缴模式的重大突破,因此不能只从一般层面泛泛的提要求,必须将其纳入国家法规体系,从源头上进行加强和规范,增强约束和执行力,确保各级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全面落实。1.建议全总提请全国人大在修改《工会法》时,将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收取建会筹备金等“一改三策”的规定写入《工会法》,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和保障。2.建议全总积极与国家财政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将行政事业单位2%工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由财政部门统一划拨,从制度上加以规范。3.建议全总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可适当提高各级工会财务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明确各级工会可用于奖励在推行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工会的领导及相关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促进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工会要把全总和财政部对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的要求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人大的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同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这一平台,争取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作为政府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的重要内容。要采取多种手段,使社会各界了解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各项社会职能,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号召力,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对工会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三)主动沟通、积极配合,扎实推进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将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提到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全面落实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已实行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市、县,要在落实2%工会经费全额划拨和足额率、到位率上下功夫;还未实行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市、县,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首先要建立起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机制,并逐步进行规范和完善。
(四)上级工会要加强对下级工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上级工会要对下级工会开展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进行业务指导,对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和监督。建议各地工会在会同人大进行《工会法》执法大检查时,将落实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的情况列入检查范围,并督促其着力推进,确保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的落实到位。
作者:刘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