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论述

时间:2017-02-17 09:51:14 来源:论文投稿

1抓清理核查,打好管理基础

一是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嵩阳街道经管站、“三资”中心于2009年10月和2013年3月,分别对街道各居委会的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了清理。在清理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取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再资产、后资源的方式,对照账册和实物全面清理金额、数量、规格、型号、发生时间等事项,查清来源、去向和使用管理情况,逐项核实登记,摸清了“三资”家底。二是及时公开,接受监督。清理结束后,各居委会及时在社区公示栏及时向群众公示清理情况,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情、放心。三是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公示结束后,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签字确认,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并将台账上报街道“三资”中心。同时,对“三资”账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账物相符、运行安全。

2抓机制健全,做好全程监督

一是开展事前立项民主议事。村级在发展公益事业时,无论是建盖村组办公楼、小组公益事业园、硬化村内道路、修缮沟渠,必须先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组织召开党员会或村民代表会对所建项目进行研究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或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向街道新农办等项目管理对口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村组在对外出租或处置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荒山、水面、矿产、砖厂、房产等资源的经营使用权时,必须召开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进行民主决策,表决通过后,方可对外出租或处置;遇重大事项时,必须报街道同意方可对外出租或处置。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项目审核,在村组向街道申报立项申请后,首先由新农办等项目对口管理部门对项目选址、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技术设计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后再报县级部门申报立项。做好公开招投标,村级项目工程确定后,通过报刊、网络、交易中心平台、社区公开栏等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强化合同会审,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项目公开招投标,大项目还邀请县纪委派人参与监督,中标方确定后,再由纪工委、司法所、农经站等部门对施工合同进行会审,确保合同内容规范。加强施工管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实行居委会、监理方、群众代表的三方监管,加强对进场材料和隐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每个环节都能按合同要求实施。三是严格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监管。对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的,严禁村组干部随意决策,要求必须重新召开党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研究,加强对工程量的监管,严防虚增工程量。四是严格工程验收结算。工程项目竣工时,要求村组及时组织村组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专业部门对工程质量、工程量进行验收、结算,并把结果进行公示。五是加强工程资金管理。村组在拨付工程款时,必须把工程合同、结算清单等相关材料备齐后,并经纪检小组审核签字盖章,方可到“三资”中心办理工程款项拨付。属于上级立项项目的,项目补助资金由财政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工程进度、专项使用要求进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六是规范采购管理。村组在采购重要设备和大宗办公用品时,报居委会、街道办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在采购中,根据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公开询价等方式,当事主体互相监督,确保采购过程规范有序。七是做好信息公开。在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要求事前立项议事、事中招投标和施工管理、事后竣工结算等事项都要做到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在招投标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街道纪工委、农经站、村务监督委员会等部门全程监督,保证农村集体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建设管理的公开透明。5)抓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纪检、农经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村组工程项目建设及集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问题。街道纪工委始终把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及集体公共资源违纪违法案件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健全办案责任制和重点案件督办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严肃查处在工程项目建设及集体公共资源交易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等违法违纪案件。

3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有不足。有些村组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怕工作麻烦,对公开交易有顾虑,不愿进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甚至还存在暗箱操作现象。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当前,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造成交易信息公开还不够广泛、透明,特别是对村组自己组织实施的项目,因项目立项和建设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村组在项目管理和实施中的公开、规范管理难度较大。三是相关制度不够健全。虽然全县对公共资源交易发文做了要求,但是对于小型项目仍然存在监督难度大的问题,再加上街道办三资管理中心人员有限而财务管理工作量较大等问题,对一些问题的解决还没有好办法和硬措施,监管机制和力度还不够。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嵩阳街道将加强领导,加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宣传督促力度,提高村组干部的认识,提高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广大农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做好服务工作,推动公开交易。依托嵩阳街道区位优势,健全完善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窗口,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工作流程,通过新农办、农林水、三资管理中心等部门的监管和服务,督促村组把工程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规范的管理和交易。三是加强廉政教育,防范交易风险。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为载体,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通过对村组干部的培训、业务指导、提醒谈话、明察暗访、责任追究等形式,切实教育引导农村党员领导干部在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及集体公共资源交易中做到决策民主、依法办事、规范管理、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保障干部的安全。四是强化审核监督,促进规范管理。街道纪工委、农经站、新农办、土地、农林水、财政等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协调配合,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及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不走样,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五是积极探索借鉴,逐步完善制度。街道办将根据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办村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充分发挥县级交易中心的主体作用,逐步探索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村组工程建设项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

作者:姚远 单位:嵩明县嵩阳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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