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和谐心理;公共服务;动力机制
摘要:本文从非政府组织与公共服务的分析角度,阐释了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这一非政府组织发展动力机制,即是由政府选择与社会选择相互联系形成的合力,分析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这一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和发展定位以及在社会和谐心理建设中的作用。从管理和运作两方面提出问题和对策,为其他同质性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参考思路。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简称NC,O),国际上也称“非营利性组织(NPO)、“志愿组织(voluntarysector)”、“第三部门(thethirdsector)”等。总体上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人们对这类组织认识的侧重点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学术界对于这类组织特征的陈述基本达成共识,即以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莱斯特,萨拉蒙教授所称的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五个关键的特征。
在我国官方文件和法规政策里使用的非政府组织的概念,一般包括政府和营利的企业之外的一切社会民间组织,它在外延上包括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其它组织(含单位内部的、以企业形式登记的、未登记的社团等)。
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民政局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是由政府搭建平台,整合社会各种有效资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服务的机构。它具有社会公益性特征,是国家倡导并引领发展的旨在服务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组织。
依据以上的阐述,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的基本性质应该是属于非政府组织的一种团体组织形式。以往对这类组织机构进行分析总结时,往往关注具体的工作绩效。本文试图运用非政府组织理论对其进行诠释,以期抛砖引玉。
一、非政府组织在建设社会和谐心理中的动力机制分析
一般说来,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动力机制,是国家和社会在发展、变迁中,由政府选择和社会选择的双向合力构成的。
(一)外在结构性动力
1政府政策的引导和管理体制的尝试
我国正经历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结构性变革。这种变革的其中一个根本内容就是国家权力的转移。政府职能逐步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以管为主转向以服务、监督为主。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这一转变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适合的环境。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的成立正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苏州市委下发的《苏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的政策引导下建立起来的;社会对心理健康的强烈需要也呼唤在本地区建立一个相应的非政府组织机构,来缓解和消除由心理问题带来的各种社会不和谐因素。中心这种非政府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有自己的优势:既拥有政府部门管理的优势,又能以类似企业的方式灵活运行,使公平与效率原则相结合;既可以节约公共服务供给的管理成本,又可以增加资源运用的合理性和整合性,弥补了原有的单一行政手段的不足。可以认为,中心的这种非政府组织是建立新的管理体制的尝试。
2公共服务体系多元化的需要
心理健康活动的社会化、普及化决定了组织机构主体和组织形式的多元化,我们开展心理健康活动,特别是社会性的、普及性的活动,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心理健康服务组织网络,以满足社会对心理健康的需求。这种服务形式要求从政府、学校包办的单一服务体系向社会化方向转变,即运作已有的社会力量,由基层政府社区组织以及其它非政府组织来承担这一任务,真正在组织形式上凸显多元化的特点。另外,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心理健康机构大多以面向大众的公益性的非政府组织形式存在的。这也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而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这一非政府组织的建立,正是顺应了公共服务体系多元化的需要,也体现了社会发展和改革的趋势。
在分析非政府组织时,我们注意到如下特点:第一,非政府组织更容易接近服务对象;第二,能够更灵活地对服务对象的需求迅速做出反应;第三,能够减少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产品供给效率。这些特征在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得到了很好的验证和体现。
(二)内部动力
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这一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源于一种自我选择机制,即作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一部分,不断彰显非政府组织的本质特点,特别是在注重提升组织的独立性、非营利性、自愿性等特性来满足公共心理健康需求方面。
中心以及类似性质的非政府组织在创建初期,可能尝到行政化所带来的甜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方面政府部门“放手”,行政资源的可利用性、可持续性下降,而生存规则的不确定性上升,另一方面组织对自身的利益、形象诉求越来越强时,迫使组织对自身进行重新定位。对于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来说,既能充分发挥社会各个层面的有效资源,又不为各种繁琐的人事制度所制约;既能充分发挥服务于未成年人的各种综合复合职能,又是管理路径最清晰、资源整合最合理的。我们还注意到,中心的内部发展依赖的是服务创新、高质量、高效率等一些内生性的需要。另外,中心这样的非政府组织内部成员目标一致,而且这样的目标定位完全是各位成员自发完成的,所以,充分体现了团结、合作的精神,成员间的自主交流和自主管理的方法和技能也得到了最好的彰显,从而达成了中心良性循环,形成了中心内在的牢固凝聚力。
二、非政府组织在建设社会和谐心理中的功能分析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从社会心理的角度看,和谐是一种社会心理感受,而不是一个绝对量化的指标,它可以体现在社会共性心理当中,是一个感性的概念。心理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只有心理和谐,才能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言以蔽之,心理和谐乃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未成年人作为国家发展的后续力量和中坚、作为祖国的明天和希望,他们的心理健康、人格健全对社会的和谐心理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这一非政府组织可以看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社会交融剂、社会矛盾的稀释剂、社会冲突的缓冲剂。中心凸显如下的功能:
(一)服务功能
非政府组织以社会弱势群体或边缘性社会群体为服务对象,承接“小政府、大社会”功能,承接政府部门转移出来的社会职能。实践证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发挥了大量的心理救助服务的功能。具体表现在:中心能够提供心理咨询的专业服务。中心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资深人员,其人员组成包括由120余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心理咨询师、40多名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的心理学专业研究生以及一支由资深教授组成的督导队伍,全部成员均称“苏老师”。成立一年来,中心热线电话多达900多次,心理面询次数多达500多次,“苏老师”真真切切地走进了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庭以及他们的学校,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
(二)预警功能
由于现代社会信息化的特点,任何一个突发事件都可能转换化为社会灾难。非政府组织的非政府性、中立性和非赢利性可以保证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为某些功利性目标所左右。而可以基于自身的组织目标和参与者的使命感在它的工作范围内起到预警防范的作用,从而填补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相关方面的空白和缺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青少年心理危机有较高的预见能力。其理由如下:一是中心具有信息优势。由于中心全年全天候地直接面向未成年人群体,其中也包括了危机群体,最有可能觉察危机发生的前兆,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二是指导中心拥有专业优势。中心的聚焦和出发点就是关注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一大批资历丰富的专家队伍用他们的专业练就的职业敏感,对特殊事件的发生具有准确的预见性。更重要的是,中心所具有的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等关键特征,决定了全体“苏老师”发自内心深处的人文关怀以及对这份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这也使中心的上上下下都对心理事件危机的诱发因素特别关注,也能更充分地、更准确到位地、更有效地发挥其预警功能。
(三)监督功能
非政府组织起着一种对政府决策以及决议的贯彻执行的监督职能,从而使非政府组织真正的表现出巨大力量。事实上,这种监督功能的发挥会使政策、决策的贯彻实施更加彻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这一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功能对上面的理论作出了具体的诠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能对每个心理个案以及危机事件做到完整跟踪;二是为政府及教育机构的决策和相关教育政策提供依据,中心的参与和监督有利于政府决策的科学有效;三是中心与众多的单位和部门合作,如苏州市文明办、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大学教育学院、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计生委、苏州报业集团、苏州广电总台、苏州市团市委、苏州市妇联等,有利于监督功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和执行。
(四)中介功能
非政府组织是以大众的现实利益需求为具体目标的,它十分强调自己组织成员对社区活动过程的参与,正是这种“参与性”的要求,非政府组织才得以了解公众的现实需求,掌握第一手生活资料和社会信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非政府组织才有可能成为联系政府和社会各阶层的有效中介。政府往往也会利用非政府组织在民众中的亲和力和特殊的联系渠道使自己的政策得到深入贯彻。正是这种“上传下达”的中介功能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是联系政府和基层学校、社区的中介桥梁。一方面中心全方位地服务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诸如面向学生和家长传播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为青少年提供有效的心理援助,增强青少年的心理耐受能力,提高青少年对心理应激事件危机的应对能力等;另一方面主动进行关于苏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以及相关问题的抽样调查和专题研究,把收集到的相关信息,以报告书的形式上呈给有关政府机构,帮助政府正确把握本地区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现状信息和第一手资料,为出台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在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的非政府组织的平台上,中心的服务功能、预警功能、监督功能和中介功能等都可以发挥到最佳程度;换言之,中心功能的良好发挥也是对非政府组织的强大生命力的最好诠释。
三、深层发展对策探讨
如上所说,中心的发展完善工作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心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媒体的高度关注和舆论宣传,增强公民的意识,提高人们对非政府组织全面、正确的认识。对中心而言,要加大对中心的宣传,培养青少年的心理求助意识。在本地区注意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烘托中心的核心地位。
二是完善中心的管理评估监督体系。对中心的各个环节建立一系列的评估指标。评估者可以是政府的指定部门、社会团体以及指导中心的自我测评;加强对中心的监督机制的完善,避免由于咨询服务质量造成的社会公信度下降;完善管理制度,实施管理的科学化、合理化和制度化。
三是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为了满足弱势群体以及特殊群体的需求,非政府组织必须提高自身的专业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提高综合素质。
四是树立“苏老师”品牌形象。通过工作的改进,增强公众的信任,以质量赢得社会的认可,以绩效获得发展和生存,积累无形资产。以达到由点到面的发展。
结语
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这一非政府组织的诞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心理健康公共服务多元化模式选择的结果。中心直接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和谐心理建设,一年的工作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点,也从管理体制层面为今后同质非政府组织发展提供模式参水泥机电论文考。
总的来看,非政府组织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将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非政府组织之间、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良性互动机制的进一步形成,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从而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