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管辖权论文]浅谈我国跨境破产管辖权制度的完善

时间:2017-03-31 10:04:23 作者:张海征;梅岸君;

本文作者:张海征;梅岸君;成功正常投稿发表论文到《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年04期,引用请注明来源400期刊网!
【摘要】:跨境破产的管辖权问题是解决跨境破产的基础。2007年我国新《企业破产法》首次引入了跨境破产,但是未对管辖权做详细规定。主要的管辖权标准有债务人住所地管辖原则、债务人主营业所所在地管辖原则、财产所在地管辖原则等。为了实现跨境破产管辖的统一,2002年生效的《欧盟破产程序规则》采用了主要破产程序和附属破产程序相结合的模式,并引入了更为灵活实用的管辖权标准——主要利益中心,为我国跨境破产管辖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论文正文预览】:一、问题的提出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ankofCommerceandCreditIn-ternational,BCCI)是一家总部设在开曼群岛的英国银行,已被72个国家的法院宣告破产。该行深圳分行的总资产在2000万美元左右,在中国的负债达8000万美元。1992年,深圳中级法院应中国债权人的申请,迅速冻结了该
【文章分类号】:D996
【稿件关键词】:跨境破产管辖权主要利益中心标准
【参考文献】:


【稿件标题】:[破产案件管辖权论文]浅谈我国跨境破产管辖权制度的完善
【作者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发表期刊期数】:《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年04期
【期刊简介】:0......更多全国商情(理论研究)杂志社(http://www.400qikan.com/qk/10131/)投稿信息
【版权所有人】:张海征;梅岸君;


更多桥梁建筑论文论文详细信息: [破产案件管辖权论文]浅谈我国跨境破产管辖权制度的完善 论文代写
http://m.400qikan.com/lw-244777 论文代发

相关专题:破产案件级别管辖 破产管辖权异议 申请破产管辖法院 破产管辖法院 管理人报酬规定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 破产法 以清算组作为原告管辖 破产法21条 破产案件管辖权 现代造船技术 护理学杂志

相关论文
相关学术期刊
《指挥信息系统与技术》 《硫磷设计与粉体工程》 《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 《塑性工程学报》 《新材料新装饰》 《当代广西》 《长治学院学报》 《辽宁高职学报》 《新疆中医药》 《吐鲁番》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