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申报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具体要求
一、市级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直属单位主管部门须报送材料
(一)评审委托书1份;
(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花名册电子文档1份(EXCEL格式)。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必须具备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一)送审材料内容
1.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2.《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规格为A4纸),须打印并加盖填表单位公章。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后须将评审投票结果填入该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4.学历证件(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上岗证、现职资格证书和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应是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教师任课情况记载表、班主任记载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复印件(含年度考核);
7.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论文复印件(附论文查重报告)、论著和教材原件等以及清单1份;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主要内容:本人基本情况,所在单位基本情况,重点反映体现本人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等情况,不超过5000字;
9.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明细表;
10.《破格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破格申报对象填写);
11.用于同行专家鉴定的论文或著作等2篇(部)代表作复印件一套(一式3份,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要求隐去评审对象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任何能够显示本人身份的信息)。
(二)材料装订要求
⒈正常申报对象
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4-9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一般控制在300页左右。
⒉破格申报对象
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送审材料内容(一)中的4—9项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第二册:《破格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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