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共同债务认定|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第三人债权的保护

时间:2017-04-24 03:16:05 作者:曾淑娟;

本文作者:曾淑娟;成功正常投稿发表论文到《商业文化(上半月)》2012年04期,引用请注明来源400期刊网!
【摘要】: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夫妻双方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去,为了各自或共同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理财、负债消费等活动,负债现象十分普遍,夫妻债务问题也日益复杂多样。特别是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如何平衡与第三人债权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实践中亟待明确的问题。
【论文正文预览】: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概念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概念,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给出了明确定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为了共同的生活、经营目的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强调
【文章分类号】:D923.9
【稿件关键词】:共同债务第三人债务保护举证责任分配
【参考文献】:


【稿件标题】:新婚姻法共同债务认定|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第三人债权的保护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发表期刊期数】:《商业文化(上半月)》2012年04期
【期刊简介】:0......更多商业文化(上半月)杂志社(http://www.400qikan.com/qk/6809/)投稿信息
【版权所有人】:曾淑娟;


更多视觉艺术论文论文详细信息: 新婚姻法共同债务认定|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第三人债权的保护 论文代写
http://m.400qikan.com/lw-266162 论文代发

相关专题:新婚姻法债务举证 2016年夫妻债务的认定 新婚姻法共同债务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新规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 债务 新婚姻法关于债务 婚姻法的债务问题 婚姻法共同债务2017 怎么举证不是共同债务 新婚姻法共同债务认定 创新5.1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

相关论文
相关学术期刊
《宜春医专学报》 《家具与室内装饰》 《广告大观》 《粤东林业科技》 《领导科学》 《美苑》 《中国地方志》 《现代涂料与涂装》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眼科新进展》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