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党校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渝职改办〔2009〕194号发布:
重庆市党校教师申报讲师职务资格论文期刊要求,参考如下:
正常晋升讲师-学术条件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刊物上发表2篇理论文章(公开刊物、内刊各1篇)。
2.参编著作2篇(章),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
3.研究成果获全市党校(行政院校)系统二等奖及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及以上的主研人员。
4.研究成果、调研报告被当地有关部门采纳的主研人员。
⒌主持区县级(市级部门)课题研究1项或主研2项及以上,并结题。
破格申报讲师条件
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符合第四条评审条件的教师,可不受第二条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职务档次限制,破格推荐评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推荐评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1.省部级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四等奖(优秀奖)及以上或省部级软科学研究甲等奖(优秀奖)及以上的课题负责人;省部级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软科学研究三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
2.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开展评定的区县和市级部门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课题负责人,或一等奖的主研人员。
3.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获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一、二等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优秀教材一等奖的主研人员。
4.研究成果或建议被区县党委、政府采纳,对本地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较大作用。
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