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人道主义家庭伦理关系探究

时间:2017-06-23 22:00:16 来源:论文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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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的封建家庭,在家庭伦理关系上,历来主张“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这种传统的旧式家庭伦理关系,虽有一定的合理成分,在一定程度上对维系中国两千年来的封建家庭、社会秩序都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发展到后来,演化为“男权至上”,“长者为尊”等极端狭隘、偏激的伦理观,最终成了抑制人的个性自由发展、阻碍社会进步的重要意识“动因”之一。巴金在其早期家庭小说题材中,以早期接受的人道主义思想为武器,对不符合人道主义合理内核的封建家庭旧伦理关系进行了强烈的谴责和批判,同时也对符合人道主义理念的家庭新伦理关系进行了发自内心的讴歌和礼赞。

一、巴金对违反人道主义内涵的传统家庭旧伦理的批判人道主义,作为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思想体系,其理论主张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核心。它在伦理主张上与博爱主义相同,主张超越人种、国家、阶级、宗教、教育等差别,承认人人平等,个个自由,互相尊重,互相救助,共谋福利与发展。人道主义的内涵、主张,归根结底,还是要体现在“人性”上。在封建家庭旧伦理关系上,主要体现在对“人性恶”的批判上。1.批判粗劣、自利的人性之恶,谴责恶性的家庭旧伦理。“粗劣”即“粗俗卑劣”,“自利”即“自私自利”。粗劣、自利是国人固有的恶性之一。这一恶性在思想、行为上常常表现为心怀叵测,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恶意诽谤、造谣中伤,直至进行人身攻击,在宣泄自己欲望的同时,也给受害者的名誉带来莫大的损害,给受害者的心理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家》中的“粗劣”人性之恶,可以说弥漫在整个封建大家庭里。大哥觉新态度温良,行事低调,在封建家长们看来,是个十足的“谦谦君子”,但由于其“长房长孙”的地位可能会威胁到“别房”的利益,他无形中也很快成了“别房”攻击的目标。“四叔、五叔对他都不太好,尤其是四婶、五婶暗中和他这一房闹得厉害,靠了她们的力量,关于他和他这一房的流言很快就流传出去了。”四婶、五婶利用长辈、主子的身份,凭借封建礼教赋予她们的权力和威势,为了宣泄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压抑了许久的仇意,利用“流言”这一她们惯常使用的有效武器,恶意诽谤、刻意攻击觉新这一房,这充分说明了封建家长人性的粗劣和封建礼教的粗劣。

这种“粗劣”的人性之恶还存在于当时整个社会中。《家》中的“琴”是一个接受了“五四”新思想、行为激进的青年,她摆脱了当时束缚女性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封建旧礼教陈规,毅然和剪掉辫子的倩如走出家门,走上街头。这种反抗封建礼教,本该受到声援的行为,却招致一些无聊看客们的恶意扭曲和攻击,这不能不说是人性的粗劣,也昭显了封建传统伦理的粗劣。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我们承认人们有某种程度的自私(利),因为我们知道,自私(利)和人性是不可分离的,并且是我们的组织和结构中所固有的” J。人性中有“自私(利)”的一面,根深蒂固,本无可厚非,但这种人性中固有之恶,一旦超出必要的限度,同样会给家庭、社会带来极大的伤害。

《家》中的“长房长孙”觉新,出于“自利”的目的,怕承担“不孝”的恶名,强迫自己的妻子瑞珏去城外分娩,致使瑞珏难产惨死在荒郊野外。这种惨剧的发生,觉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他为了维护“长房长孙”的身份、地位,怕承担罪责的极度自利性导致的必然恶果,是封建伦理的“夫为妻纲”这一极端的“白利”纲常导演的又一幕人生悲剧。

2.批判偏隘、伪善的人性之恶,抨击恶性的家庭旧伦理。“偏隘”,即“偏执、狭隘”之意。偏隘的人往往因复仇的快意,丧失必要的理智和公正,从而对他人,包括自己的子女、亲人造成伤害,甚至留下终身难以弥补的痛苦和遗憾。这种偏隘一旦与封建专制相结合,贻害的后果更加严重。

《家》中的觉新和梅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一对有情人,本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这一对美好姻缘,却因梅母的粗暴、偏隘给葬送了。梅母本来对觉新家提亲已有了允意,后来只是因为在牌桌上对觉新的继母有了意见,便假借“两人生辰八字不合,两命相克,恐致女儿早死”的理由进行拒婚、报复。梅母为了逞一时之快意,置女儿终身幸福于不顾,虽然实现了自己的报复企图,但也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最后还导致了女儿梅的惨死。这不能不说是一出惨剧。造成这出惨剧的根本原因虽说根源在于封建专制的家长制,但梅母人性中的阴暗、偏隘却是其“诱因”,而封建伦理关系中的“父母之命”偏偏又给人性的偏隘留出了足够的释放空间。这也恰恰从根本上说明了封建家庭伦理关系的偏隘性质。对于伪善,鲁迅先生精确地概括为:“把自己的过错加以隐瞒而勉强做出一派正经的面孔,即是伪善。” 这在小说《家》中屡有体现。

作为顽固卫道者的高老太爷,本身就是一个“伪善”的代表。他满口“仁义道德”,凛然不可侵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年轻时,他就是个私生活极其荒唐之人。到了老年,私生活仍然“不检点”。当他得知儿子克定在外面包养小老婆时,便大声呵斥、公开惩罚,并且要求觉慧等人读“劝孝戒淫”之书。这充分说明高老太爷是一个封建的卫道者,一面在道貌岸然地卫道,另一面又在放纵自己的情欲,荒淫无耻,将封建家庭旧伦理的伪善性显露无遗。

二、巴金对符合人道主义内涵的家庭新伦理的礼赞巴金在一系列家庭小说的创作实践中,在对不符合人道主义理念的人性之恶展开强烈批判的同时,也对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人性之善”进行了由衷地讴歌和礼赞。

I.讴歌富于叛逆精神的人性之善,暗示良性的家庭新伦理。

高觉慧是在“五四”思潮影响下成长起来的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他最核心的性格特点就是“反叛”,也就是对封建礼教、家族制度的反叛。他敢于无视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决然走向社会,反封建、反强权,热心宣传新思想;不顾自己的阶级出身,果敢地与、r头鸣凤恋爱;置封建婚姻旧伦理于不顾,鼓励、支持觉民逃婚;以自己理解、接受的新思想、新知识,断然否定“捉鬼行孝”

的把戏;对大哥觉新在封建旧伦理面前所信奉的“作揖主义”持坚决批判的态度;最后因厌弃封建家庭旧伦理的“了无生气”,果断地“离家出走”等等,这些都表现出了他与封建旧伦理彻底决裂的勇气,也向世人昭示了叛逆者符合人道的人性之“善”。

在新与旧、父与子的一系列斗争中,觉慧是反叛力量的“中坚”,在反抗封建旧伦理的过程中,他总是义无反顾、自信果敢,这充分体现了“五四”那一代青年争民主、争自由、争独立人格的时代精神。巴金通过觉慧之口,让觉慧不止一次地朗诵《前夜》台词(“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来充分肯定觉慧的反叛精神,也恰当贴切地褒扬了巴金自己所认可的人道主义的人性之“善”。

2.褒扬自由、民主的人性之善,讴歌良性的家庭新伦理。

传统封建家庭伦理要求子女对父母要绝对服从,这束缚了子女的思想民主和行动自由,压抑了他们的独立意识。这与“五四”以来倡导自由、平等、尊重人的尊严,追求个性解放的人道主义理念背道而驰,受到了新思潮影响的青年一代(包括青年女性)的奋起抗争。

琴这个旧时代的“大家闺秀”,受“五四”新思潮的影响,正在觉醒、成熟。她渴求知识,体谅弱小,理解并接受新生事物,敢于突破封建淑女“大门不出,不迈”的陈规,抛头露面,走上街头,成为了觉民、觉慧、剑云等的共同偶像。最后她与觉民大胆相恋,夺回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如果说《家》中的琴还停留在人道的“个人”阶段,那么到了《春》和《秋》中,她的人道主义思想、行为已上升到了“社会”层面。她已能将个人奋斗同民众解放很好地结合起来了。她支持淑英、淑华进行的人道主义斗争都取得了最后的胜利。琴的行为、经历,正面弘扬了自由、民主的人性之善,讴歌了良性的家庭新伦理,至今还闪耀着人道主义的光芒。

3.坚守传统旧伦理,肯定旧伦理中合乎人道主义的良性成分。

如前所述,巴金在家庭小说的创作中,抨击和谴责了封建旧伦理中的粗劣、偏隘、自利与伪善等弊端,但巴金并不是真的要人们“六亲不认”,他所反对的只是“愚忠”、“愚孝”等陈腐的、非人道的观念,但对于正常的父子(女)、兄弟人伦,还是持肯定态度的。高老太爷临死前,表现出对子孙的温情与关怀;觉民、觉慧对行将去世的祖父的眷念;觉慧为离家后与继母周氏将来可能再无见面机会的痛惜;离家前拜祭祖父,亲自为祖父剪烛花,对祖父灵前无人上香、看护表现出的温情与不满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亲情的自然流露,也都是合乎人性、人道的真实写照。

对于旧式的男女恋爱、婚姻问题,作者集中笔力批判父母对子女婚恋的极端自利与不负责任,反对以“抓阄”方式决定儿女未来幸福命运的大事,谴责恋人父母间因口角龃龉而葬送儿女未来幸福的任性与偏隘。但同时作者也高度肯定了父母在儿女婚姻问题上与子女民主沟通、平等交流的方式,并认为这种尊重人格、民主平等的表现,是符合人性和人道的。琴的母亲张氏,芸的母亲徐氏,都能以慈母之心呵护儿女的成长,给予子女一定的自由与生存、发展的空间,对子女的婚恋也并不过多地干预,而是尊重他们的自由选择,并最终认同了儿女民主、自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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