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

时间:2017-01-07 03:37:54 来源:论文投稿


《公诉人》经济与法杂志封面

  《公诉人》经济与法杂志征稿启事
  一、本刊简介
  《公诉人》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专业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联合主办的国家级经济、法律类综合性期刊。
  “经济与法”为本刊学术征稿专题。
  《公诉人》杂志创刊于2002年6月,大16开本。本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1-8763,国内统一刊号:CN45-1305/D;本刊是中国核心期刊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ICONDA国际科技文献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文摘(CSTA)英文版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
  二、栏目开设
  刑法理论、诉公理论、经济与法、公共行政、公务员管理、法学天地、以案说法、基层政权、档案管理、文化论坛、社会视角、财经视点、金融证券、财会园地、财富实务、科技教育、财务与会计、国际贸易、管理投资、区域经济、产业经济、电子商务、企业方略、改革论坛、投资分析、商贸纵横、当代教育、创新研究、理论探讨等。
  三、创办宗旨
  《公诉人》杂志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以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己任。推进中国市场经济与法制规范进程,主题鲜明、编排有序、操作规范,有自身鲜明的风格和特色。刊物将本着“立足检察、面向社会、弘扬法制”的办刊宗旨,遵循“惩恶惩贪 聚集社会热点;论理论法 透视人间万象”的主题,从“公诉人”的角度反映整个检察工作,以“公诉人”的视角看社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从各个角度全面反映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业绩和成果。
  四、来稿要求
  1) 论文语言流畅,逻辑关系明确。在不影响基本思想表述完整性的前提下,请尽量精炼语句,精简图表和公式,简化推导和证明过程。一个版宜将篇幅控制在2800字以内(包括图表所占篇幅)。
  2) 请写明题目的英译文、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以及作者单位的英译文,同时附3~8个中英文关键词和200~400字的中文摘要及约250个实词的英文摘要。摘要请采用第三人称写法,应是一篇独立的短文,包含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一般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
  3) 文中和公式中字符(数字、希文、英文、罗马字)的大小写、上下标及上下标字母含义须明晰,表示向量及矩阵的字母请用黑体。图表中文字、变量、单位、数字要清晰。图表应有中、英文标题,并注明物理量及其单位。
  4) 在投稿的同时,请说明稿件涉及的科研项目概况、有关的背景资料和成果的主要创新点。若为基金资助项目或部省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请提供项目编号,本刊将酌情优先录用和发表。
  5) 请对稿件署名(即成果的主要责任人和成果所属单位)及顺序进行检查,以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本刊友情提醒:作者署名中的单位一般指成果所属单位,而不是作者投稿时的就学单位或工作单位。
  6) 凡学生投稿,请务必提供导师信息。对本刊拟采用的稿件,请导师对稿件涉及的学术道德和学术内容予以严格把关。
  五、刊载说明
  1) 来稿无论我刊选用与否,都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理结果通知作者,作者也可来电来函查询,以免影响正常发表。经审核合格准予录用者由本刊签发“稿件录用通知书”,并告知相关刊载事宜。
  2) 本刊禁止一稿多投,如若发现,不予刊登;所投论文,文责自负。如已刊发,本刊会向每位作者颁发稿件采用通知书,并向每位作者赠送当期样刊一册,以便使用。
  3)  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结构层次,语言文字和编辑规范方面的删改,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投稿时特别说明。无论刊用与否均不退稿(有特殊要求的应注明),请作者自留底稿。若作者要求撤稿或作者工作单位及投稿作者有变动者,请务必使用书面文字陈述或电话、E-mail与本刊落实。
  《公诉人》经济与法期刊投稿
  论文投稿咨询QQ:4006784770(加Q时备注论文投稿,无备注审核不能通过)
  投稿邮箱:kf@400qikan.com(务必备注所投期刊)
  特别说明:论文发表请先咨询以上QQ,待通知发文章时再发至相应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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