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安排,第二批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于近日启动,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学术期刊初步认定工作。
本次认定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初审,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终审确认。本次认定,对主办单位、办刊宗旨及业务范围虽然符合标准,但学术水平及出版质量低劣、不具备学术期刊其他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调整或退出;对非学术期刊违规刊发学术论文的,责令限期纠正,并由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视其违规情节予以警告、罚款、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出版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014年,我省认定了第一批174种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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