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财政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7-01-20 16:28:47 来源:论文投稿

一、太原市市级财政统发工资的成效

(一)维护了政治安定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完善了工资支付手段和监督制约机制,彻底解决了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避免了人员经费被挤占或被挪用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保证了市级纳入财政统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准确发放,达到了维护政治安定的目的。

(二)减轻了财政负担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使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发挥,较为有效地从源头上控制了行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人员非正常过快增长,减轻了财政负担。

(三)节约了财政支出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通过规范和统一各单位的工资、津补贴项目和发放范围与执行标准,较为有效地杜绝了统发单位不按规定或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等,节约了财政支出。

(四)提高了工作效率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各统发单位不再直接核算和发放工资,拨款由原来的数道环节减少为两道环节,即由财政到银行,各统发单位的财务人员可以从烦琐的工资发放事务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方便了统发职工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各统发单位职工尤其是离退休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晋商银行或农行的营业网点或自动柜员机领取工资,并通过工资卡存取、购物和消费,既方便,又安全。

二、太原市市级财政统发工资的启迪

太原市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工作之所以能够走在全省的前列,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市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及工资代发银行各司其责,得益于市财政局预算处、国库处、工资统发中心、信息中心、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及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齐抓共管,得益于市级各统发单位积极配合,更是工资统发中心求真务实、廉洁高效、辛勤工作、尽职尽责的结果。为把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工作抓出成效,太原市财政局于2002年7月,成立了工资统发中心。十年来,工资统发中心能够紧紧围绕全市财政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弘扬爱岗敬业及认真负责的团队精神,以便民、利民及惠民为目标,重点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加强精细化管理、创优发展环境、优化统发流程、严格操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等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主要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真抓实干谋发展

为使财政统发工资纳入科学化、制度化及规范化管理轨道,工资统发中心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整章建制,规范流程,加强管理,先后制定了《太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实施办法》、《太原市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补充通知》等,严格规定了财政统发工资的原则、范围、管理、程序及违规处理等,明确了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工资代发银行及各统发单位的权责,形成了有关部门及单位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积极配合的格局,不仅从制度上保证了财政统发工资的顺利进行,而且多次圆满地完成市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紧急工作任务。

(二)廉洁高效服好务

十年来,工资统发中心能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有关工资及津补贴政策,自觉维护全市发展大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开展工资统发工作,在确保市级3.8万余名统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准确发放的同时,努力在思想观念上、政务环境上、统发模式上、管理水平上、服务方式上创新,提倡换位思考,想单位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着力在“解释清、稽核好、录准确、勤动脑、多思考、服好务”上做文章,重点在流程再造、提高效率、规范操作、科学理财上下功夫,努力打造廉洁高效、求真务实、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受到市级绝大多数统发单位及人员的肯定和好评。

三、太原市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存在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相脱节

《太原市加强作风建设与廉政管理的八项规定》中明确要求:“参加养老保险的工资统发单位,必须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及时办理停发工资手续;由市级财政调往非市级财政供养范围单位的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及时办理工资停发手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的次月,按有关规定停发工资、奖金、福利。”但在实际运行中这些规定却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致使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如:有的单位职工停薪留职,未按有关规定办理,仍继续领取财政统发工资;有的职工不经单位同意自行在外参加脱产学习,仍继续领取财政统发工资等。

(二)服务承诺与服务质量相脱节

工资代发银行是财政统发工资的终端环节,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是财政统发工资能否顺利运行的关键。太原市财政局与工资代发银行--晋商银行和农行签订的《委托代发工资协议》明确规定:“晋商银行和农行应在接到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的两日内,及时足额准确地把工资存入每个职工的银行卡折内;要按时给统发单位提供规范的工资报表,并加盖银行印鉴;要完全按照统发单位及职工的要求办理工资卡或存折等。”但晋商银行和农行的部分营业网点未能把《委托代发工资协议》有关规定落到实处,影响了财政的形象。主要表现为:有些营业网点不能及时发放职工工资,致使统发单位职工尤其是离退休人员意见较大;有些营业网点给统发单位提供的工资报表没有按照工资类别分别打印,致使统发单位财务人员难以进行账务处理;有些营业网点擅自为统发人员更换工资卡,致使统发单位职工反映强烈;有些营业网点不给职工打印工资条,服务意识淡薄等。

四、太原市市级财政统发工资的努力方向

太原市是省会城市,仅市级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人员就有3.8万余人,工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挫伤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而且会影响政治安定。因此,我们一定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把思想和行动更好地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立足太原市工资统发工作实际,着眼于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为推进太原市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和一流省会城市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总的思路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一事一表为抓手,以严格执行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优质服务为标准,以按时发放为目标,着重从完善内控制度、提升软件功能、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资管理、强化服务能力五个方面入手,努力做到在制度建设上有新举措,在流程再造上有新突破,在服务群众上有新进步,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在创新发展上有新成效,勤政廉政,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推进太原市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作者:范海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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