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CN的出版形式规范(3)

时间:2017-02-21 14:19:16 来源:论文投稿

5.1.2 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5.1.3 期刊的外文刊名须是中文刊名的直译。

5.1.4 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汉语刊名。

5.1.5 期刊名称应印在期刊封面、版权页等处。

5.2 期刊名称准则

5.2.1 期刊刊名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同时为该刊名分配CN。一个刊名对应一个CN为一种期刊。

5.2.2 期刊刊名变更须经批准并获得新的CN;未经批准不得在刊名中增加、删减和更改字词。

5.2.3 一种期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版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不得使用同一个CN出版不同刊名的期刊,如:

◆ 一种期刊不能以增加类似版别方式,分别出版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

◆ 一种期刊不能以“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教师版” 、“学生版”等字样,交替出版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

◆ 一种教育辅导类期刊不能分别使用“××年级”、“小学版”、“语文版”、“英语”等字样,出版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


5.2.4 期刊名称应出现在封面和版权页等处。

5.2.5 期刊刊名应明显于期刊封面的其他标志性文字。

5.2.6 期刊名称在封面、版权页、封底、书脊等处应保持一致。

5.2.7 期刊外文刊名的翻译应准确并与中文刊名保持一致,不能使用不相关的外文名称。

6 期刊主要责任单位

期刊主要责任单位包括期刊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

6.1 期刊主要责任单位规定

6.1.1 期刊主要责任单位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6.1.2 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变更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6.1.3 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

6.1.4 期刊出版单位须与主要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论文代理www.400qikan.com。

6.1.5 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应印在期刊版权页或期刊封面等处。

6.2 期刊主要责任单位准则

6.2.1 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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