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的伊斯兰教与基督教

时间:2013-07-30 11:28:55 来源:论文投稿

  明清之际,以天主教为代表的基督教第三次入华,由于伊斯兰教与基督教长期对立的历史背景,再次入华的基督教与中国伊斯兰教的关系颇为复杂,这既表现于基督教对中国伊斯兰教的敌视,也表现于二者在统治机构中的权利争夺,这些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均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明清 伊斯兰教 基督教
  作者:许淑杰,1971年生,历史学博士,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明朝末期,天主教传教士东来,以天主教为代表的基督教第三次人华。基督教的第三次入华在文化上首先遭到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抵触,以天主教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也因此成为中外文化交流史上广受关注的课题。相比之下,当时天主教与处于边缘文化地位的中国伊斯兰教的关系,尚未引起研究者的注意。
  
  明清以前中国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
  
  在明清之际天主教传教士来华之前,基督教主要是聂斯脱里派(Nestorian),其于唐代及元代两度入华,并且都曾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不过九世纪中叶以后,由于唐政府的取缔,景教在内地趋于灭绝。但它在西北少数民族中仍一直有所活动。”入元以后,“在西北边地,由于信奉聂思脱里教的诸部相继为成吉思汗并灭,由于伊斯兰教在中亚势力的扩大和九世纪以后聂思脱里教会自身长期衰微不振等等原因,聂思脱里教在该地区的影响,总的说来进一步削弱;另一方面,随着信奉聂思脱里教的部分突厥、蒙古部民散居全国各地,它又重新传入内地。与此同时,因为蒙古西征时所掳回的战俘、工匠等人口中有很多西亚、东欧的天主教徒,特别是因为蒙古及元政府与罗马教廷的直接联系,不少天主教传教士东来,所以罗马天主教也在元代传到中国。”不过根据伯希和的研究,“元代的基督教,大致可以说不是汉人的基督教,而是阿兰人、突厥人以及少数蒙古人信仰的宗教”,也从未尝试适应中国的传统文化与风俗,因此,早期基督教虽两度来华,但又两度绝迹于中国。
  伊斯兰教不久也传来中国。到两宋时期,随着海外贸易的扩大,来华的穆斯林更多。蒙古西征以后,流入中国的中亚、西亚穆斯林的数量更加巨大,来华的穆斯林不仅有活动于各地的商人,也有不少成为蒙古政治体系中的成员,伊斯兰教作为他们的信仰,在中国的影响也相应加大。因此,元代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发展达到了顶峰。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明清以前入华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在中国都曾有一定的发展,但双方都是活动在中国本土文化(包括早期传来的佛教文化)汪洋大海中的外来宗教,双方面临的主要不是彼此的冲突矛盾和冲突并不突出。虽然由于对立的历史背景和教义,双方必然会有冲突而且也确实发生过冲突,特别是在蒙元时期,但有元一代,由于在华穆斯林人数的众多,回回人在政治舞台上的活跃,使得这种激烈的矛盾斗争中,伊斯兰教的势力往往大于基督教的势力。但是到了明末,当基督教在西方殖民主义扩展的推动下再一次东来时,情况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明末入华天主教徒对伊斯兰教的态度
  
  明末基督教第二三次人华伊始,就吸取了前代失败的经验与教训,在传教的组织上、规模上和传教策略上都不同于以往。从组织上看,传教士来自欧洲国家,并经过严格筛选、培训。从规模上看,队伍的规模比较大。根据法国耶稣会七荣振华《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补编》统计,明清之际,欧洲派遣来华的耶稣会士有800人左右,再加上隶属于多明我会、方济各会、奥斯定会等天主教组织的传教士,在此期间,大概至少有1200-1500名西方传教士进入中国。从传教策略上看,这次基督教人华,逐步采取了适应中国传统文化和风俗的传教策略,注意调适基督教义与儒家思想,在它们之间寻求共同性和互补性,避免与中国传统文化抵触、冲突,此举在中国的不少士大夫中得到响应。加之“由于历史的巧合,近代科学在欧洲的崛起与耶稣会传教团在中国的活动大体同时”,近代西方科学技术成为天主教士传教可资凭借的有利武器。
  与天主教进入中国的情况不同,伊斯兰教却由于为数不少的穆斯林在明朝定居而在中国生根发芽,延续发展。虽然失去了昔日优越的社会地位,但明清之际,当基督教第三次来华之时,经过人明以来近三百年的发展,在中国内地,伊斯兰教已经开始慢慢适应中国社会,走上本土化进程,并以此为纽带形成了一个稳定的信仰群体——回回民族。天主教在中国的发展,必然与广泛分布的回回及其伊斯兰教信仰发生碰撞乃至冲突。而且随着基督教势力在中国的发展,这种碰撞和冲突不断升级,由明末至清初继而到清中后期,始终存在。
  天主教传教士入华伊始,就对中国的伊斯兰教给予了超乎寻常的关注,并且对已经日益本土化的穆斯林,即他们称之为的“摩尔人”和“撒拉逊人”,充满了不友好的情绪。在早期入华的基督教徒的行记中,有许多反映这一问题的记述。
  葡萄牙多明我会修士克路士(Gaspar da Cruz)在明嘉靖时期,曾在中国南部做过俘虏,在他的《中国志》中说:
  因为是流放者的子孙,而且是中国女人所生,既为他们的母亲,也为国家现在真正是他们自己的,生活在中国人中,所以他们也大多吃猪肉和喝酒,那是摩尔人禁止的,几乎都不再是摩尔人,现已不顾穆罕默德的教规及其风俗了。
  明万历时期,利玛窦(Matteo Ricd)在其札记中也有这样的描述,他说:
  在他们人数较多的城市,他们都有自己十分奢侈的寺庙,他们的孩子在那里割除包皮,他们也在那里按规定的时间念经或举行其他宗教活动。
  除了他们不吃猪肉外,他们遵守中国的法律而不知道自己的礼俗,而且被中国人看不起。目前,他们被当作本地人对待,而不象别的外国人那样受到怀疑。事实上,他们不受歧视地可以念书,可以获得学位,甚至可以作官。大多数获得中国学位的撒拉逊人除不吃猪肉这一教诫外,已抛弃了他们祖先的全部规定。然而,他们之所以真的戒吃,与其说是由于宗教原因,还不如说是因为天生厌恶。
  虽然初人中国,这些天主教传教士看到的还只是生活于华南华东地区的受当地文化影响较深的穆斯林的状况,但从他们的字里行间仍不难读出其对伊斯兰教徒的敌视情绪。
  入华之初,天主教传教十就将中国的伊斯兰教看作“传播基督教的障碍”,但这一时期天主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矛盾被遮蔽于天主教与中国主流文化——儒家文化的矛盾之后,隐而未发。然而,随着基督教向中国内地行进,并以其所掌握的近代科学知识一步步走入统治核心,当基督教与中国伊斯兰教发生正面接触时,二者的矛盾冲突就浮出水面了。
  
  钦天监中天主教徒与回回天文家之争
  
  很长时间,穆斯林因其先进的天文学知识及独特的伊斯兰占星术而为统治者所看重。从宋代开始,就有西域人在天文机构中担任要职。元初,天文机构的设置上正式将汉人天文机构与伊斯兰天文机构并列而设,互不统属;入明以来,由于中国传统天文学衰落,伊斯兰天文学受到重视,天文机构——钦天监(初称司天监)在设置上一度是回回、汉人两监并立,品秩相当,历法的使用上,明代以来,回同历更是日益受到重视。明初开始,就一直是“回回”与“大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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