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不断涌现,环境行为逐渐进入环境社会学的研究视野中,社会学学科建设也日益成熟。本文立足环境科学视角,从社会学维度,结合社会学理论与方法探究人类环境行为,通过对环境行为的概述,主要对环境行为中的社会学进行了阐述和研究,以期能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关键词:环境行为;社会学;环境问题伴
随着现代文明曙光的出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新能源、新技术的大规模应用与工业生产,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新的产业部门不断出现,催生了环境危机,引起了城市面貌和环境的巨变。环境行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长期以来,由于各个学者对环境社会学研究对象具有不同的定义与选择,因此学术界对环境社会学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位。
一、环境行为概述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Hines将环境行为定义为“为了能够避免、解决环境问题,其是一种基于个人责任感和价值观的有意识的行为”,提出了“负责任的环境行为”九十年代末,Stern从行为的“影响”和“意向”两个维度,提出了“具有环境意义的行为”将其定义为“强调人的行为对环境产生的何种影响,或者行为者是否具有环保的动机”。我国学界对环境行为内涵的理解并没有到深入讨论的阶段,还存在着不少争议,一种观点是以周志家等为代表,一种是以洪大用为代表,前者认为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不存在维度交叉,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后者认为环境行为是环境意识的一个重要维度,环境行为的四个环节环环相扣,级级增值。即:环境知识、价值、保护态度和行为环节。社会学学者王芳以空间作为人与环境互动的载体,从环境问题着手,以“理性选择论”为基本预设,将其定义为“作用于环境并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人类社会行为等互动行为,包括行为主体自己的行为、主体之间直接或间接作用后产生行为的环境影响等。而崔凤则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环境行为,将环境行为理解为个体层面的行为或环境保护行为。环境行为主要有适应性、社会性、双重性和策略性等特征,其中社会性特征是指环境行为发生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受社会情境的影响,行为主义的信念、期望发生着改变,人格特质、价值体系、情感卷入等内部因素都影响人的环境行为。
二、环境行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1978年,邓普拉和卡顿将环境与社会互动关系视为对象的学说,将环境社会学归纳为“环境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研究”,是对传统社会学预设的批判,二人将传统社会学前提预设中的“人本主义”视为传统社会学研究范式;但是,这种范式忽略了环境影响,只强调了社会事实。环境社会学学者对与邓普拉和卡顿的观点持以继承性的批判态度,传统社会学维护者强调虽然在社会学发展中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但是并没有完全忽略了环境因素与环境问题。因此,我们不应该全盘坚持或否定人类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探讨问题应该在人类中心主义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学大多数研究者对环境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概括,邓普拉和卡顿等认为,之所以社会学能研究环境行为,是因为他的变化会对人类产生作用。而洪大用在传统研究的基础上,将环境问题能够影响人类正常生产与生活的,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将环境问题看作是环境系统失调。因此,对环境问题的阐述可以归结为:一是环境与社会和互动关系“为基础的环境问题研究;二是以建构主义为基础的环境问题研究。本文认为环境社会学应以环境行为为研究对象,首先环境与社会关系是人类环境行为建立起来的,其次社会问题涉及到了社会制度、结构等层面。因此,将环境行为作为社会环境学的研究对象,更具针对性、普遍性和综合性特点。
三、环境行为中的社会学
在国外,环境行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来说,环境行为是人的一切行为,这种理解不利于社会学经验研究的实际操作,过于宽泛。狭义上来说环境行为是个体行为或者环境保护行为,但是由于环境保护行为只是环境行为其中的一种,现实中不仅有个体的环境行为,还有政府、企业等环境行为,因此,这种理解过于平面。国内对环境行为的理解更具学科性和操作性。但是,这种定义会忽略间接环境行为,虽然具备很多社会学特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行为却是某些环境的根源,并不直接施于环境。因此,本文立足社会学视角下,在国内外已有对环境行为理解认知上,认为环境行为与社会因素有关,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制度、道德法律、风俗习惯等,都会影响人的环境行为。1.基于行为结果差异的环境影响、破坏、保护行为首先,人们实施的对环境有所影响的行为,是人们做出的有关于环境的行为。其次,环境破坏行为主要包括人类对资源的肆意挥霍与不合理开发、人类大规模的掠夺资源、开发自然,人类象环境中排放有害物质等,导致环境退化、地址地貌的变化,环境受到污染等,是指人类对环境实施的破坏性行为,这些行为会引起环境的退化。2.个体型环境行为、群体性环境行为、组织型环境行为群体型环境行为主要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是指群体成员环境行为相互适应、作用的整体表现,并且还包括学校的环保实践活动、家庭的环保行为等。而个体型环境行为主要包括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是指根据自身意愿,个人实施的环境行为。组织型环境行为包括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公司、企业对环境实施的环境行为和不同的行为等,是指为了完成特定目标而实施的相关行为。
参考文献:
[1]崔凤,唐国建.环境社会学:关于环境行为的社会学阐释[J].社会科学辑刊,2010(3).
作者:王瑜希 单位:西安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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