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律教学课程研究

时间:2017-02-12 06:20:36 来源:论文投稿

【摘要】随着法治社会进程的加快,大学法律课程也在不断的进行探索、改革和创新,并且在教学中更着重于学生去理解法律基础知识,运用科学方法,实务性更强,通过学习和吸收西方案例教学方法的优点,在课堂中培养学生的积极参与意识,及独立思考和实践能力,从而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针对当前“法律职业化”的改革大环境,大学法律教学课程也在教学的内容、课程结构体系以及教学方法上进行思考和改进,探究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提高大学法律教学课程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法律;教学;课程

一、引言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变革和发展,“法律职业化”成为当前在司法改革中的一项重大课题。其与国家、社会以及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模式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培养出社会需要的复合型法治人才,高校也面临的巨大的压力和竞争。只有发现当前法律教学课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通过科学的改革和创新设计,才能够有效的推动我国法律教学课程质量的提高,从而最终实现法律职业化改革中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二、当前大学法律教学课程所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单一枯燥

在大学中进行法律教育其主要是为了让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素养,这就需要积淀时间和知识储备量。由于法律教育内容多且繁杂,而当前高校并没有分配较多的学时用于法律基础教学,这就使得一些教师只能采用照本宣科或是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将一些较为浅显的法律概念及规范传授给学生,却忽略了对学生法律思维及分析能力的培养。这样枯燥的教育形式会使得学生产生厌烦心理,而由于没有案例模拟及实践活动,也使得学生所学到的课堂内容脱离了生活,失去了法律教育的本质。长时间下去学生不仅会失去对法律的学习兴趣,更会造成学生对法律规范的漠视。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对法律专业的课程设计而言,其所对应的培养方向应该是法律服务部门、司法部门的辅助岗位,且为基层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辅助人才。但由于高校在学科的课程体系中存在很多的问题造成了人才不能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其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教学在课程设计中与其他学科相关性不强,这就使得学科之间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连贯性,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学习无法做到融会贯通。此外,专业课程设置并没有按照职业目标来进行规划和实现,且法律课程缺乏实用性,大大偏离了教学职业化的本质要求。

(三)教学设计缺乏技能训练

大学法律应该着重强调“教、学、做”一体化模式,摆脱学科性课程体系的限制,凸显职业技能训练,并让学生懂得将法律运用于生活之中,并在生活之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进而升华。但当前是教师为课堂的主体,教学设计主要是以讲授的形式来开展,对学生并没有安排技能训练,教学计划与目标相背离,学生失去独立思考和自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当学生走向社会面对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便会出现迷茫慌乱,手足无措,从而无法满足社会对法律实用型人才的需求。

三、大学法律教学课程改革对策

(一)优化课程内容及结构体系设置

教师在进行法律课程教学中,可以针对不同学生的性格特点进行课程针对性设计,让不同程度的学生都能够从多层次、多角度树立法律意识观念,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让每一个学生拥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教师还应该在课堂中引导学生从我们现实生活中出发,从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出发,将法律与生活联系在一起,从而做到以知导行、以知促行,让学生与社会同步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创新精神,教师可以在讲解完刑事、民事法律制度后,可以结合典型的案例与学生分析讨论,可以以模拟法庭的方式来让学生处理一些简单的刑事和民事纠纷,学生通过亲自参与其中,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动手、动笔实践能力,还可以在实战演练对法律有更深一层的见解,真正做到将知识转变为能力,提高综合素养及职业能力。

(二)构建具有职业特色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

大学法律教学课程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实践及社会适应能力,为此,学校可以设立实习基地,并从这样几个方面着手,让学生能够拥有更为专业的实习机会,增强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第一个方面学校要确保经费投入充足,这也是提高法律课程教学质量重要的物质基础及保障。建立公共实验室、多媒体教室、法律诊所以及司法鉴定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并要配备充足精良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先进的教学软件,让教师在组织学生教学实践活动中不会受到教学设备的限制。第二个方面学校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并可以建立合作关系,从而搭建出校外实训基地的桥梁,并强化管理,让学生走出校园,为学生提供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以暑假实习、社会实践等形式为学生提供更为系统的实际操作技巧训练,在复杂真实的环境中,学会独立运用法律知识进行问题的发现、分析及解决。学校还要注意对学生实习时间的合理安排,制定科学的专业实习机会,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同步和统一。

(三)增强教学组织形式的互动性

传统的大学法律教学课堂中,教学形式单一,灌输式的学习模式大大削弱了学生的积极性。而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教师可以在课堂中进行双向互动。对法律教材中的内容及法律规范,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年龄层次、专业特点以及知识层次进行案例的选择和分配,并尽量选择一些涵盖法律知识点多,设计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案例,这样可以给学生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而互动的过程就产生于教师与学生就案例进行讨论和交流,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灵感,拓展学生创新思维,在活跃的课堂氛围中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在这样一个充满探索的环境中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教师在备课过程中,还要对课堂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不断的思考和创新,来提高教学水平,教师可以灵活的组织和设计教学课程,对每一堂法律课程所产生的教学效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找准契机来改进教学方法。还要运用灵活切实的策略让学生形成自我反思、自我教育的好习惯,在细微中加强法律道德意识,提高综合素养,并不断挖掘自身潜能,充分掌握专业法律知识,满足社会对复合型应用法律人才的需求。

作者:崔佳 李少聪 单位:张家口学院人文社科系


更多通信论文论文详细信息: 大学法律教学课程研究 论文代写
http://m.400qikan.com/lw-148013 论文代发

相关专题:企业swot分析优势 活期利率2014

相关论文
相关学术期刊
《数学研究》 《小说评论》 《上海海关学院学报》 《文苑》 《音乐生活》 《河北工业科技》 《中学语文教学》 《黑龙江造纸》 《就业与保障》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