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DEA 的高新技术

时间:2017-02-22 05:19:13 来源:论文投稿

一、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

1、评价方法

数据包络分析(DataEnvelopmentAnalysis,DEA)是由美国著名的运筹学家Charnes、Cooper和Rhodes等学者以“相对效率”概念为基础,根据多指标投入和多指标产出对相同类型的决策单元(DMU)进行相对有效性评价的一种系统分析方法。DEA是以凸分析和线性规划为工具的一种评价方法,自从1978年提出第一个DEA模型———C2R模型并用于评价单元部门间的相对有效性以来,DEA方法不断完善并在实际中被广泛应用。DEA方法不必事先确定输入和输出数据之间的显性关系表达式,可以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特别是在对社会经济系统多投入和多产出相对有效性的评价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使得该方法适用于进行效率评价。该方法的主要思路是通过保持DMU决策单元的输入和输出不变,将各个DUM投影到DEA的前沿面上,通过比较各DMU偏离DEA前沿面的程度来评价各决策单元的相对有效性。DEA的一般模型为:假设有n个需要评价的DMU,每个DMU有m项输入指标,s项输出指标,则对于任意的DMUj,其对应的输入、输出向量分别为xj=(x1j,x2j,…,xmj),yj=(y1j,y2j,…,yn),其中(j=1,2,…,n)。对于决策单元DMUj,判断其有效性的BCC模型可表示为:模型中,xhj、yij分别表示DMUj的第h项投入和第i项产出;θj表示DMUj的纯技术效率值,其取值位于0和1之间,且越接近1表示决策单元越有效;λj表示第h项投入和第i项产出的权重系数;shj-和shj+分别为第j个决策单元的第h项投入松弛变量和第i项产出剩余变量。

2、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数据处理

技术创新效率是一个多要素投入和多要素产出的动态复杂系统,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仅涉及到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的投入,还包括专利申请和发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国内学者在技术创新效率的评价指标选取方面侧重点有所不同,本文在参考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遵循指标选取的科学性、客观性、功能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从投入产出角度选取指标,构建了高新技术创新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文中选取的投入指标有R&D人员数、R&D经费投入总额、技术引进和改造经费投入。其中R&D人员数用以反映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开发的人力投入,R&D经费投入总额用以反映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开发的资金投入,技术引进和改造经费投入包括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两个方面的经费支出,反映了这些省份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财力投入规模和力度。选取的产出指标有新产品开发项数、拥有发明专利项数、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其中新产品开发项数和拥有发明专利项数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各地区的发明和创新情况,是衡量地区创新能力和创新产出的重要指标,各地区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反映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市场价值的程度。由于青海和西藏部分数据难以获得,本文的评价指标数据选取除青海和西藏之外的西部地区10个省份的高新技术产业进行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科技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各省份统计年鉴。为了反映各项投入和产出变化的真实状况,本文采用GDP平减指数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以2003年为基期进行计算,以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

二、实证分析

根据DEA方法中的BCC模型,运用DEA分析软件对西部地区10个省份的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数据进行测度,得出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效率的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以及规模收益状态的评价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中的测算结果可以看出,西部地区10个省份中仅有四川、重庆、云南3个省份的综合效率值为1,处于相对有效状态,说明,相对于其他省份这些省份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效率较高,表明这些省份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投入得到了充分的利用。陕西、贵州、广西、甘肃、内蒙古、宁夏、新疆这7个省份的综合效率值均小于1,处于相对无效状态,表明这些省份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投入未得到充分的利用,存在一定的投入浪费情况,其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分析结果来看,可以概括为纯技术有效且规模有效,纯技术有效而规模无效,纯技术无效且规模无效三种情况。

1、纯技术有效且规模有效

属于这种类型的仅有四川、重庆、云南3个省份且这3个省份的纯技术效率值和规模效率值均为1,处于有效状态,说明这3个省份的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与开发人员投入数量、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总额、技术引进和改造经费投入方面资源配置合理,能够获得规模效率带来的全部好处,在不增加投入或产品的情况下规模收益保持不变。

2、纯技术有效而规模无效

属于这种类型的有贵州、甘肃、内蒙古、新疆4个省份,这些省份的纯技术效率值为1,而规模效率小于1,未能处于有效状态,说明这些省份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效率的相对无效主要是由于规模效率无效所引起的。其中贵州的规模收益为递减,这说明在此创新效率下增加投入规模,其所带来的收益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因此贵州省应将重点放在提升研发人员创新能力、改善研发环境,改善创新产品领域和结构方面。而甘肃、内蒙古、新疆这3个省份的规模收益为递增,说明在此创新效率下,造成这3个省份总体效率相对无效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未能形成有效的规模效益,只要适当增加创新要素的投入规模,就会引起收益的增加,有利于促进总体效率的提高。

3、纯技术无效且规模无效

属于这种类型的有陕西、广西、宁夏这3个省份,这些省份的纯技术效率值为1,而规模效率小于1,未能处于有效状态。表明陕西、广西、宁夏这3个省份的创新投入与产出未能形成最佳配比。其总体效率的相对无效是由于纯技术无效和规模无效两个方面所引起的。这就要求陕西、广西、宁夏这些省份一方面要在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上进一步提升,重视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提升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还应适当调整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投入和产出规模,使之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以进一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总体效率的有效提升。

三、结论及对策

本文从投入产出的角度,选取评价指标,构建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效率评价模型,运用DEA方法对西部地区10个省份的创新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显示:第一,在2011年仅有四川、重庆、云南3个省份的综合效率为1,处于DEA有效状态,表明其创新投入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创新效率达到了最佳;第二,2011年西部地区大多数省份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效率未处于DEA有效状态,表明西部地区多数省份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效率还存在较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基于此,为了更好地促进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水平的提升,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要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导向和扶持力度,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优化高新技术产业的资本、技术、市场、政策和法规等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新技术领域,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把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作为主攻方向。二是要建立健全多元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经费尤其是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不足是制约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水平的主要因素。各地区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增加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拨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优惠政策作扶持的全社会高新技术产业投入体系。三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发展和完善产学研有机结合,积极推动西部地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向传统产业的转移和面向市场的商业化应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降低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增强企业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承接和转化能力。

作者:曹文虎 单位:西安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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