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自由主义、陈鼓应、老子、庄子、尼采、存在主义
[摘要]陈鼓应在对老子的研究中看到了自然无为的自由;在对庄子的研究中看到了逍遥无羁的自由;在对尼采的研究中看到了创造的自由;在对鼓应存在主叉研究中看到了人是被判给自由的,人不得不自由。陈鼓应的学术之路就是追求自由之路。
陈鼓应是台湾自由主义先驱殷海光的学生,他的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道教研究;尼采研究、以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研究。下面分别论述陈鼓应在各方面研究中体现出的自由主义思想。
一、老子自然无为的自由。论文百事通陈鼓应认为老子思想中包含了自由主义的重要原则与精神。
首先,陈鼓应认为,老子提出“道”的观念是对自由进行本体的论证。“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他的整个哲学体系都是围绕“道”展开的,可以说老子的“道”是中国哲学中最早具有本体论意义的概念。在《道德经》中,老子对“道”作了以下的阐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下知其名,故强之日道”(第二十五章)。作为本体的“道”既无名又无形,为什么“道”无名无形?陈鼓应认为,这是由于“道”的永久存在性与不可限定性,“道”是一切存在的源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这个“道”的特点就是无限变化,不可限定,而非巴门尼德意义上静止的存在。作为万物之本的“道”,是有着自由无拘的特征的。它永远循环变动,不被任何东西束缚,不流于任何实存。“它本身是不断地变动着的,整个宇宙万物都随着道而永远在变动。”
其次,陈鼓应认为老子“道”的特征在于“自然无为”,“老子提出自然这一概念,来说明没有任何勉强成分而任其自由伸展的状态,而‘无为’的观念,就是顺其自然而不加以强制的意思,这里所说的‘人为’含有不必要的作为,甚或含有强作妄为的意思。’,陈鼓应还极力主张,“无为”并非是消极的,因为老子提出无为的目的是无不为。陈鼓应认为,“无为”的主张,产生了放任的思想,充分自由的思想,这种思想根源于老子的不干涉主义。老子允许每一个人自由发展,自由的创造。老子的“道”是要激发生命的潜能,力图突破自我的局限,将个人从现实世界的局限中超脱出来。
第三,陈鼓应认为,老子学说最重要的内容是主张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用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消极的自由”,“消极的自由是一种没有镇压的状态,自由到行动不受别人的干涉。陈鼓应认为老子哲学虽然具有浓厚的形而上学色彩,但他最关心的还是人生与政治问题,其著书立说的最大目的是发挥无为而治的政治哲学。老子自然无为的观念运用到政治中去,就是让人民有最大的自主性、特殊性与差异性。
政府的作为以不扰民为上策,其职责在于辅民,辅助百姓的自我发展而不加约束,使人民在丝毫不感到政府的干预下产生自由感。陈鼓应认为,老子的“治大国若烹小鲜”与西方自由主义“徽惰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实为不谋而合。陈鼓应指出:“我们处处可见权力支配个人的生命,处处可看到个人无助的情形,权力越来越强化,越来越集中,在这种情境下,老子’自然无为’的主张,仍有时代的意义。”
二、庄子逍遥无羁的自由。陈鼓应以他一贯的抑儒扬“道”的态度,批判了儒家的宗法礼教,阐发了庄子浪漫主义的自由情怀,尤其是在心灵的开放与精神的自由方面。
首先,陈鼓应指出,正是庄子强烈抨击了宗法礼教文化对人类自由的束缚,批判了儒家奴性的家庭道德:“儒家的外王之道将国家政治以家庭伦理化,在血缘关系的家庭政治纲下,便形成家长制的统治。孔孟之道的实质在于维护封建的宗法制度与礼制的奴性文化。其忠君思想、等级观念、权威意识、保守倾向等都是与道家背道而驰的。“儒家的文化道统与政统相结合强化了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如果没有老庄对儒家的抨击,那么孔孟之礼网对人民思想的束缚,对人性之栓桔必然会使中国的文化传统更加干涸闭塞,而庄子哲学对此却有莫大的通解作用。庄子强调个性之解放,言论之自由,提倡“十日并出”的自由与包容精神,这对儒家“天无二日”的狭隘性与专制性是一个有力的批判。
其次,陈鼓应认为,庄子哲学最重要的是其开放心灵的精神自由,或者说是一种内在自由,这一点老子是不能与具有浪漫主义诗人气质的庄子相提并论的,甚至庄子的自由观还远远不是这种积极的自由所能包容的,他已经进入了“齐物”、“齐生死”、“齐天地物”的无我之境。
陈鼓应认为,人生在世一方面渴望自由,另一方面又制造出束缚自由的法规条文,人被自己的情感欲望、各种宗派成见所栓桔而不得心灵世界。庄子则抛弃俗人所追求的功名利禄、权势尊位,他的《齐物论》将人类从自我中心的局限中解放出来,以开放的心灵观照万物,甚至达到“吾丧我”之境。庄子要求个性的解放,主张人应该有“独志”,成为独有之人。庄子以其浪漫主义的手法展现了一个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精神自由世界。
第三,陈鼓应指出,庄子塑造了“游于形骸之内”的至人形象,这是精神自由的最高阶段的象征。仅仅摆脱万物的束缚,开放其心灵还是不够的,至人与神人的境界则是一种“乘物游心”的审美自由,随心所欲的创造自由。庄子笔下的至人,在外表上是“恶骇天下”,但他们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重视整体的生命人格。“游心是一种艺术境界的审美心胸。正是这样一种超凡脱俗的高超境界,构成了道家的理想人格。
第四,陈鼓应认为,庄子中亦有“少治无为”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在(应帝王》篇中,“表达了庄子的无治主义思想,主张为政之道,毋庸干涉,当顺人之自然,以百姓的意志为意志。“应帝王”即顺自然,顺应民性。圣人之治就在于不以己意定法度,明王之治就在于“化贷万物而民弗恃”,如果统治者一定要一意孤行,任自己的意愿及利益治理天下,那么就如同“涉海凿河”,“使蚊负山”,必将导致其失败。只有以无为的态度,顺应自然,让人民自为自主,才能达到天下太平。
三、尼采的精神自由。陈鼓应在大学时代最早研究的是柏拉图、洛克等人,其学士论文写的是《洛克的知识论》,但他自称在心态上与其格格不入。只是读到了尼采之后,“才知道西方哲学另有新天地”、“尼采的作品在我的感性生活上引起了极大的共鸣。并由此莫定了陈鼓应一生的学术研究方向:由尼采到存在主义到老庄及道教。
陈鼓应指出,正是尼采第一个宣告上帝的死亡,从而解脱了基督教伦理对人的自由的束缚,因为上帝死后人类必须自决。“上帝死了,乃意指墓督教最高理想的幻影在人们心中已经幻灭或应破灭。而上帝死了以后,必顺对一切进行价值的重估,特别是对道德的重估。基督教的道德观有害于人的自我创造,是必须加以抛弃的。只有在上帝死亡之后,人的自由才成为可能。上帝之死的意义在于“恢复自我的责任,恢复自我的决定。”门陈鼓应认为,尼采在宜布上帝之死后,提出的冲创意志(w田协详川盯)的实质在于自由。“尼采作品有一种生命涌现感,外溢感,他那诗的语言,激起你内在的生命动力。”生命是一个创造的历程,人应当学会用自己的脚走路,陈鼓应将“W1llLOpOWCI”译成“冲创意志”而非“权力意志”的原因就在于他认为尼采提出的这种意志表现出向外进发和向上冲创的趋势。冲创意志为宇宙的墓本精神,是原始的动力,很显然这种冲创意志的前提与实质都在于精神自由。尼采自称是自由精神者,“不管我们走到哪里,自由与阳光总围绕着我们。”
陈鼓应还认为,尼采提出的“超人精神”是自由的最高境界,超人是新价值的创造者。陈鼓应认为超人有两层含义,一是要超越自身的某种东西,即不断自我塑造,自我发展。陈鼓应认为尼采的超人就是自我创造,自我超越的主体。二是“超人就是大地的意义”,肯定现实的生生不息世界的意义。总之超人精神就是人要发挥自己的潜在力量,这正是一种创造的自由,审美的自由。“尼采的伟大之处,在于把人的力量视为一切创造的来源,他歌颂生命、奋进与超越,在经历传统哲学唯理的独断观念重压之下,尼采的精神不音是一种醒觉的讯号。
四、存在主义—“人是判定给自由的”。陈鼓应对存在主义也颇有研究,他主持翻译的美国学者W?考夫曼的《存在主义》是目前中国研究存在主义较早的重要译著,此外陈鼓应还发表过几篇相关论文,以至于殷海光称他为一个存在主义者。
陈鼓应认为,存在主义者如尼采哲学一样,是反对本质中心的哲学,反对形式信仰的团体,反对体系的哲学,因为它们远离人生,贬抑生命。陈鼓应之所以热衷于存在主义的研究仍然是受了存在主义的自由观的吸引。存在主义者都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人首先是一种把自己推向未来的存在物,人在开端之时就是一种有意识的自我设计,人是一种自我选择,自我筹划,自己规定自己并造成自己的自在之在。所以人的存在先于本质,而人的本质则是自我造就的,人在各种情境中都是不受限制的绝对自由。人的存在不能加以界定,因为它是一种可能的存在或存在的可能性,人被抛入世界,判给了自由之后再也找不到回头之路。“人的自由是没有限制的,没有任何普遍必然的道德律可以作为他的行为标准,他是他自己所有道德律的根源。”习陈鼓应先生在存在主义中最重要的发现就是其自由的哲学论证了:人是判定给自由的,人不得不自由。
综上所述,作为哲学史家的陈鼓应先生的哲学思想核心就是积极吉林职称倡导自由主义,充分发掘人类的自由主义思想资源,这与其老师殷海光的毕生追求可谓殊途同归。陈鼓应先生的学术之路就是追求自由、向往光明的道路。陈先生的自由思想对20世纪后半期的台湾与大陆的思想都产生过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