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经历了四次大的发展,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年~1958年)。这一时期,国家实行对高等学校的统一领导,加强国家教育部、政务院等各相关部委对全国高等学校的管理权力。这次体制改革虽然符合当时的社会发展,但由于管理权力过分集中在中央,导致地方缺乏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忽视了高校的独立性。
第二次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1958年~1966年)。中央下放教育的管理权限,各省、市、自治区对高等学校的管理权力加大。这时高校的规模较之前有所扩大,学生入学人数增多,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和规划,高等教育质量并没有得到提高。
第三次是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1976年),当时的各级各类教育行政管理体制都陷入了瘫痪状态。
第四次是改革开放以后(1976年至今)。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经济得到了恢复,教育也逐渐进入正轨,尤其是1985年和1993年,中共中央发表的教育文件,基本上确定了新时期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即“集中领导,分级管理”。
二、国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对我国高校的启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各方面开始模仿前苏联,包括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国家对教育权力的集中化,学校逐渐丧失办学活力,而且,我国高校的办学资金来源不同于国外大学,主要是政府每年对学校进行一定数量的拨款,而国外学校的办学资金有一部分或大部分是向社会外界争取而来的。因此,掌握好中央和学校两者之间的权力分配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从而在提高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加强学校和社会之间的联系,做到学校为社会做贡献,社会也为学校做服务。
(一)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至关重要作为我国的管理机构,政府在对高等教育管理方面应该实行监督职能,而不是指挥高等学校的职能,可以改变盲目对学校发布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学校总体方面的了解,再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政策。也可以模仿美国的教育管理,成立一个由多方面人才组成的学校咨询机构,对学校进行详细的考察了解,提出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上报给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形成科学的、合适的学校决定策略。
(二)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是潜在问题改善大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形成两者之间稳定的利益关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主题。良好的大学制度能有效处理大学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有效保障大学自主发展的根本。我国的大学与政府有相当亲密的关系,而与社会几乎没有联系,从这一角度看,当前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是重中之重,学校可以根据对社会做出的智力和人力贡献,获取一定的社会资源以充实学校的办学资金,减轻国家的教育财政负担,同时,学校还可以减少对政府的依赖性,建立多元化的办学格局。
作者:孙君江 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