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填写《继承人结业考核审核表》(附件1),经指导老师、带教单位及继承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结业考核;
(二)专家考核组对继承人进行考核,其中日常继承表现、实绩考核查看原始资料,论文答辩参照研究生答辩方式和程序进行,实践技能考核在门诊或病房选择3例指导老师擅长诊治的典型病例,采取双盲法进行考核。考核完后填写《四川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结业考核综合评分表》(附件2)。
专家考核组成员要求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1名,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中医药师承工作。
考核工作在今年11月15日前结束。
五、颁证
经考核合格的继承人,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出师证书,其导师颁发荣誉证书。
请各地各单位需在结业考核结束20天内,将本市州结业考核工作总结、《第四批四川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结业考核综合评分表》、《第四批四川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各1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局人事教育处,并将上述材料以及《全省第四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资料汇篇》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czyyjy@163.com.
结业考核相关工作请联系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电话028-86780331.
附件:1、第四批四川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
人结业考核审核表
2、第四批四川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
人结业考核综合评分表
3、第四批四川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
承人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