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杜威实用主义伦理学与红包现象的本质
当下杜威哲学在我国的异常繁荣凸显出我国在一个大变革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民众所信奉的伦理——实用主义伦理。红包现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我国红包的基本“功效”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寻求“偏袒”的社交疏通性活动;一种是礼尚往来的社交联系性活动。这两种“红包活动”无疑都带有浓厚的实用主义伦理气息,这与杜威的实用主义伦理学不谋而合。杜威认为,传统伦理学大多是一些原则和规范的堆积,都“承认原则的独一的和最后的源头”,即“同意有‘一个独一的、固定的和最后的善的’假定”。(《哲学的改造》,第87页)而相比之下的现实社会的道德情境则是千变万化、不拘一格,有着现实社会的特殊矛盾与规律。传统不变的伦理道德原则不能适应现实的发展、难以应付各异的道德情境。因此,杜威认为伦理学应注重社会现实的具体情况,用变化的伦理道德观应对变化的社会现实。时下我国红包现象的第一种:寻求“偏袒”的社交疏通性活动,赤裸裸的体现着我国当下社会中盛行的道德伦理之实用主义本质。我们可以举一个常见的例子:在我国,患者家属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给主治医生送红包的做法其实是相当普遍的,当然这在我国是不被法律和官方道德所允许的,但是现实其实是另一种景象:“如果不收下患者家属所强行塞下的红包,患者家属心理似乎有一种莫名的不安”一位医院工作者有些无奈的说;而与此同时,则是患者家属的“心甘情愿”,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所言:中国人认为这种“疏通社会关系”的行为“不是自私而是互惠”,而“是社交行为,与被国人谴责为自私的贿赂无关”,“只有当这种行为不能互利或过度才会成为问题,它的错误取决于程度,而非本质上就错了”(史蒂芬·T.阿斯玛,王会聪译,美国《纽约时报》网站文章:来自中国的实用主义视角)。其实这映射的正是杜威实用主义伦理观在我国民众中的悄然滋长。当下我国红包现象的第二种:礼尚往来的社交联系性活动。这种“红包活动”在我国则显得更加“光明正大与合情合理”。从家庭红白喜事、升学乔迁到时下网络虚拟社交中微信红包的迅猛发展无不覆盖着“红包活动”的影子,而且在近些年有越演越烈之势,甚至某种程度上成为普通民众难以言表的物质及精神负担。尽管如此,国人的意识中却牢固的认为红包现象是礼尚往来的重要社交,不可不为,为之之时也不可不当,小心谨慎的维护着这纠结的红包纽带。纠结中野蛮生长的红包现象使它背后的实用道德伦理本质表露无疑。
二、杜威实用主义伦理学与红包现象的命运前途
杜威认为,道德“是从特殊的经验事实中生长出来的”。(《人性与行为》,第82页)是一种“做成方案作为处置困难和不幸的假设”(《哲学的改造》,第91页)。如此这样,道德便可帮助人们从具体各异的道德情境的客观实在中得出应该采取的行为方案的主观决定,这就是道德工具化作用的体现。我国红包现象背后的实用道德伦理本质正是道德是处理道德情境的工具、把道德原则工具化、把一切科学和理论都视为应付环境和处理情境的工具或手段的严重实用主义工具化表现。此外杜威认为,社会与个人互为工具,只有具备借助知识和经验,善于适应新情境的人才最适应时代发展,才算具备道德上的善。社会道德状况由个人道德状况构成,个人道德水平又受社会道德水平制约,两者互为因果。(张海仁,1992年,437——438页)我国的红包现象是从个体行为发端进而逐步成为一种阶段性的社会现象,其中蕴含的伦理道德也逐渐成为一种暂时性的社会性的伦理规范和伦理原则。从杜威所阐释的道德上的善与道德范例的标准、社会与个人互为工具的关系、社会道德与个人道德的特殊因果关系等具有鲜明实用主义伦理道德的理论中我们都能找到为当下红包现象在中国大行其道辩护的理论支撑。这种现象虽在当下是处于“是”的状态,但因为它从诞生之日起从纯真的善的伦理道德而言它本身就存在应不应该的质疑,显然这种类似于中国的实际上已经过度了的红包现象伦理道德观被工具化后也只能适应和应付当下的道德情境,在一段时期之后它必然回归到理性合理的范围。在伦理学上,这其实反映出某种“是”与“应该”的争论,和事实与价值的讨论。
整体而论,我国过度的红包现象虽能在杜威的实用主义伦理学中找到一定的生存根基,但是我国过度的红包现象的伦理道德实质与社会长远发展真正所需要的善的伦理道德之间的架构性道德偏差使我们也理性的意识到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社会制度的日臻完善、民众伦理道德素养的逐步提高过度的红包现象只是暂时性现象。
作者:胡斐翔 单位:云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