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周期规则艺术体操论文

时间:2017-02-24 02:19:14 来源:论文投稿

1新周期规则个人项目主要变化的解析

1.1评价体系以更加全面的视角进行重构和融合新周期规则对运动员成套动作表现的评价体系进行了合理优化,由2009规则中的3个(难度、艺术和完成)评分小组,调整为难度和完成2个评分小组,而原有的艺术评分小组,将较模糊不容易界定的部分评价内容进行了剔除,能够具体量化并体现艺术价值的内容,则融入完成评价体系中;成套动作的总分值由30分改为20分。重新界定的评价体系中各要素的结构比例,可更加全面和客观地评判一套动作的优劣,尽量减少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在难度组评价中,身体难度、舞步系列、结合旋转和抛的动力性动作和器械熟练性四部分内容独立存在并显得更加的统一和相融。在完成组评价中,更注重艺术编排与完成质量的关联性,以达到评分的结构和内容趋向于平衡,体现艺术体操难、美、新并重的发展导向。可以说,新周期规则以更多维的视角将艺术体操的竞技性和艺术性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促使艺术体操的评价体系向着更重统一性和融合性的方向发展。

1.2难度组内容结构的变化特点难度组在艺术体操的评价体系中居于不可或缺的地位,在规则变化中发挥着主导方向的作用。与2009规则比较,新周期规则难度组内容的整个架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更加凸显艺术化的发展方向。从图1和图2可以看出,2009规则中的器械难度被拆分为结合旋转和抛的动力动作和器械熟练性两个部分,这样新周期规则包含身体难度、舞步组合、结合旋转和抛的动力动作和器械熟练度四部分内容。身体难度仍位列其中,在难度数量的要求上明显减少,但单个身体难度分值不封顶,促使单个难度的内在价值有了提升空间。总之,身体难度与器械难度始终是艺术体操项目中不可割裂的两大共同体,它们既是相互渗透又在各自发展。

1.2.1舞步组合的增加是新周期规则中最大的亮点。难度组新增加的舞步组合,不仅把成套编排的架构引向更丰富和多元的发挥空间,同时也摒弃了身体难度作为体现运动员水平的唯一标准,进一步明确了艺术体操强调艺术美的独有特性。新周期规则中明确要求,成套动作中必须编入最少1个舞步组合,并且要符合几项标准:必须是在一段至少8s的音乐中,根据音乐拍子、节奏完成的舞步;通过身体和器械动作表现音乐的特点和情感反应;与部分或完全移动相结合;没有大抛(与器械精密连接);至少出现一个器械基本技术组。上述要求将舞步组合中身体与器械、音乐与舞步紧密地关联在一起,尤其是器械基本技术组必须出现在舞步系列中的特定要求,更加突出了器械基本技术组在成套编排中占有的主导作用,也体现了器械技术在舞步组合中的贯穿性;另一方面是利用舞步动作来直接诠释音乐特点,使舞步组合完美地体现在成套动作中,两者的相互衬托,将艺术体操的成套动作的结构引向了更加艺术化的方向。

1.2.2结合旋转和抛的动力性动作更注重高惊险和多样性。结合旋转和抛的动力性动作在新周期规则中给予单列,并在数量和要求上都有了新的变化。在2009规则中,惊险性动作包括了抛或者无抛的惊险性,新周期规则中只是将抛的动力性动作界定为惊险,而且要求必须选用不同类型的抛,同时以两个结合身体旋转的动力性动作作为基础,在抛、接或身体旋转上累加了额外的标准,才能达到高分值的惊险动作的标准。从数量要求看,由原来至少3次调整为现在最多做3次,这也意味着加大了单一动作组合的难度提升整套动作的惊险性。抛的惊险性动作在成套动作中不仅提升了难度的本身价值,且丰富了空间使用的多样性。

1.2.3器械熟练性加分强调了基本技术组的使用和创新性。在新周期规则中,器械熟练性的加分由3个组成部分:基本技术组/其他器械技术组加至少两个标准。每个器械熟练性获得加分的分值被限定在0.2分,必须包括有创新的和不平常的器械动作组合来体现。与2009规则相比,重在强调了在成套动作中器械基本技术组使用(必须不少于50%,且每个器械动作组合不能重复)的主导地位。这些变化都意味着,新周期规则器械熟练性加分已不再是简单器械动作的重复使用,而是要体现器械使用的多样性和创新性,显示出艺术体操器械技术加快更新的发展态势,同时也对运动员的个人综合能力提出全面挑战。

1.3完成组内容结构的变化特点艺术体操除了具备高难度的身体动作和器械技术外,更重要是能够完美地呈现编排者的创意和高质量地完成整套动作。新周期规则以更全面的视角对完成评判的结构进行了调整,除了技术错误扣分外,还增加了艺术错误的扣分,把2009规则艺术分的评价内容(包括编排一致性、音乐和动作结合、身体表现力以及空间使用等)现在都归类到完成组中进行统一评价,使编排艺术与高质量的完成相互依托,平衡存在,充分体现“完美”在艺术体操项目中的重要位置。新周期规则以更加多视角、全方位和客观评判运动员在赛场上的表现,运动员应充分展示完美的艺术水准并表现出高质量的成套动作。

2新周期规则下我国艺术体操个人项目技术发展的现状分析

2.1难度体系的内容变化更趋向于全方位的综合评定在难度组的评判中,新周期规则依旧要求根据运动员填报的难度表,对成套动作进行对照评判。由于新周期规则难度体系的内容有了新的变化,运动员的成套编排也会根据规则变化进行重新调整。从表3可以看到,目前2013艺体赛运动员在成套动作中难度组的分值,四种器械成套动作身体难度的平均分值基本都达到6分,在总分值中比例最高。舞步组合作为难度组中的新增内容,给成套编排提供了拓展艺术表现的有利空间,规则中要求至少编入1个舞步组合的要求,以0.3分值为1个舞步组合计算。前八名运动员的成套动作中平均都编入了2个以上,彩带成套甚至平均超过3个舞步组合,彰显了舞步组合的独有魅力。动力性惊险动作和器械熟练性加分(在2009规则是专门单列的器械难度10分的加分)。从表1中看到,动力性惊险动作在数量限制在3个以内的要求下,运动员在每项器械成套中体现的平均分值均超过2分,在难度组中占有分值比例排在第二位,说明动力性惊险动作在成套动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器械熟练性的加分在经历了2009规则的运用检验后,新周期规则更要求必须在有体现独特和出其不意的亮点时才可得到加分。在填报的难度表中,器械的熟练性加分平均值都低于1分。可见,加分要求的增难,促使运动员在成套编排中要有创新性器械动作的出现,目的是将器械技术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2.2身体难度类别和数量的改变彰显艺术体操的内涵身体难度在艺术体操成套编排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也是衡量一名运动员基本素质和竞技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尺之一[3]。在新周期规则中,身体难度组取消了柔韧类难度,由原来的四类减至三类(跳步、转体和平衡);部分原有的柔韧难度被保留归类到了平衡和转体组中(可见柔韧类动作并不是简单的取消);从新周期规则中的三类身体难度来看,柔韧性的体现始终融入在身体难度动作中。另外身体难度数量由8~12个减少至6~9个;这使得单个难度分值有了可以自主发挥的提升空间,以充分彰显运动员的各自特点[5]。这是身体难度类别一次较大改动,意味着长期以来的一种固有模式被打破。从表2可以看出,2013艺体赛个人运动员,从成套动作的难度类别选编来看,转体难度分值明显高于其它身体难度类别分值,尤其是带操项目,前八名运动员转体难度总分值达到24分,平均每名运动员的转体难度填报分值都达到3分,这说明转体难度是获得高分值的捷径,即使在比赛中较难达到填报分值,运动员还是想努力从转体难度的完成中来获取高分。从表4中还可以发现,运动员在成套动作中选用混合难度最少,球操项目的平均分值甚至只有0.14分。这是由于混合难度的特性造成的,它要求由相同或不同的2个或以上不同难度组成,本身难度连接已增大完成难度系数,难度数量又是以每个组成部分作为1个难度计算,这样相较于单个难度,对运动员的能力要求会更高,导致实际完成中风险加大,不易获得高的分值,因此,混合难度在编排和完成中均不占有优势。

2.3器械基本组奠定器械技术发展的前沿器械技术一直是艺术体操项目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缺少器械难度的成套动作自然就缺少了其独特魅力。新周期规则在难度组各评价内容中强调了器械技术与身体动作的密切关系,显示出器械基本技术组的主体地位。由表3可见,运动员在成套动作中器械基本技术组的使用,圈操项目出现数量最多,共达到126次;后面依次是带操、球操和棒操。从各项器械基本组的技术类型运用数据显示,在实际编排中,每项器械基本技术组的运用类型并不均衡,尤其是涉及到抛接器械技术:如圈操和球操项目中有一个相同的基本组动作-接器械同时滚动,圈操仅出现4次,球操一次没出现,相当于有4名以上的运动员没有运用这种器械技术类型;单手接球出现2次,占1.9%;带操的“脱手小抛”稍好于前两项,出现12次,占11%;棒操从器械基本技术组的总数量为93次,器械运用类型选用也较为平均。总之,各项器械的技术动作运用较多的器械类型都偏简单,如球操的拍球、滚球;圈操的手绕圈(○)、棒操的五花绕(×)、带操的螺型绕等。新规则虽然允许器械基本技术组可以在成套中重复使用,但运用形式必须不同。从这一点来看,器械运用的多样化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教练员们似乎还没适应新周期的规则变化,而是继续固化在2009规则的简单器械加分的模式上。从另一角度看,与运动员还没有达到较高的器械技术水平有关,使教练员难以在成套中选编多类型的器械运用形式。

2.4完成评价更趋向于多视角的完美审视艺术体操比赛中,完成评价体系就是评判运动员在场上完成情况的好坏,其表现是最直接地影响能否获取成套动作整体价值高分的关键。新周期规则加重了完成失误的扣分,成套动作中失去器械将不仅是一个技术扣分点,而是与其相关联的影响因素(包括动作逻辑中断,与音乐节奏、特点不和谐等因素,都作为扣分依据)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完成失误与艺术表现相交织、相贯穿并相互作用。从表4可以看出,运动员填报的难度分值与赛场表现的实际难度得分有着较大差距,完成率基本都在65%~70%之间,这反映出运动员的能力水平还远远未达到成套编排想要体现的高水准。不能仅仅一味追求高分值的难度而忽视运动员的实际水平,需要教练员对运动员综合能力的准确把控。因此,只有吃透规则,给运动员找准定位,才能将所要表达的意图在成套完成中充分地展现出来。

3结论

3.1新周期规则在评价体系方面较2009周期规则做了更加客观和合理的调整。对于个人项目难度评价内容的变化,融入了舞步组合的编排效果,是艺术体操向艺术舞蹈方向大步靠近的表现。身体难度数量的减少和惊险动力性动作的限制,以及器械熟练性加分的重新界定,是艺术体操新规则诠释出难、美、新协调平衡发展的新导向。

3.2器械运用依然是体现艺术体操独特魅力的方式之一。新规则更加重视器械基本技术组在成套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又强调了器械技术的多样性、创新性、非重复性,这都将是器械技术推向新高度的一次良好契机。器械技术的发展趋势,即不仅仅满足于身体动作与器械运用简单配合的基本要求,更需要创新地运用器械,丰富器械的表现形式。

3.3运动员高水平的完成动作已不是评判成套好坏的唯一标准。艺术错误扣分的涉入,将艺术体操编排的艺术与完成情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套编排的艺术表现与音乐特点的完美融合将是完成质量的重要评价因素。

3.4在现阶段,我国艺术体操运动员还未完全适应新规则带来的变化,主要表现在难度组器械熟练性加分的匮乏,器械运用单一,创新性不够,使用器械的技术水平低。在完成方面,实际得分与编排得分存在明显差距,完成能力差,不能体现成套编排所要达到的全面效果。

作者:徐恬 汪敏 单位: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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